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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
发行时间:2012-12-20
网站编辑:严镇博
来源:研究所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会长严镇博

在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研究成果发布会上的主旨演讲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更好地总结、传承本会的研究成果,推进集体合作经济的深入改革发展,本会于2011年底着手筹备“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研究成果发布会”。我们组织力量,搜集本会组建以来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和论坛材料、出版的各类书刊、形成的各种图片和题词;刻制光盘,汇集了本会和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1999年以来编辑的合作经济调研全部内容;编辑上海股份合作制课题研究汇编;制作一份反映本会历程的个性化邮折。

  为征集有关材料,我们在《上海集体经济》开设“往事”栏目,刊登“征集启事”;有重点地对长期支持本会工作的老领导、老同志及有关单位进行访问了解,挖掘资料;集中时间查找、整理历年形成的档案等资料;共收到10余篇回忆文章。

  本会于198511月成立至今,已经整整27年了,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改革开放初期。

  “文化大革命”以后,百废待兴。集体经济面临着老集体企业如何摆脱“二国营”模式,为解决知青就业而兴建的新集体企业如何发展,怎样使曾经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集体经济进一步焕发青春?这是摆在集体经济工作战线同仁面前的一项亟须解决重大课题。上海市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与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密切合作,探索研究集体经济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197911月,本会的前身——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集体企业管理研究组建立。1980年,根据全国城镇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的精神,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联合向华东各省、市发出召开华东地区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的倡议书,并得到热烈响应。198211月,以上述3家单位主办的华东地区第一次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在上海举行。时任国家第二轻工业部副部长、总社副主任季龙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华东地区100多名理论界和集体经济主管部门的代表踊跃参加会议。这次会议得到了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上海市经委、建委、计委、财税等有关部门,市工业、交通、建设等系统各行业以及区县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和广大集体企业的支持,上海对集体经济的理论探讨也随之热情高涨。1983-1992年,又先后在威海、南京、杭州、漳州、井冈山5次召开华东地区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出版论文集。这6次理论讨论会对推动华东地区集体合作企业兴办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也为本会的诞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198511月,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集体企业管理研究组调整为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下属的集体经济研究会。第二年,本会的刊物——《上海集体工业研究》诞生。19868月,在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的扶持下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创立。19937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本会成为市社联业务主管的一级学会。20036月,本会又名为上海市合作经济研究会。本会从成立之日起,其成员在上海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有政府机构的代表,也有大专院校的专家,既有50年代老集体企业的管理者,也有70年代末央企厂办大集体的成员。

  第二个时期,贯彻《条例》、深化改革。

  1991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颁布后,本会致力于《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上海实施细则》讨论会,为《条例》在上海的贯彻实施做出了贡献。

  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时期,围绕如何界定国家对集体企业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属问题,本会组织全国各地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对集体企业这一块资产所有权归属进行大讨论,并将有关研究成果送国家有关部门;针对《上海市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召开各区工业局局长、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联席会议听取意见,共同探讨区属集体企业资产产权界定问题。以后,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规定,1993630日前国家对集体企业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本会的研究活动,为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2年以来,本会着重对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进行研讨。多次召开有市府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及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参加的研讨活动;就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展开讨论;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对上海市部分股份合作制企业民主管理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就《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草案)》进行座谈,并将修改意见报送有关领导部门参考。以后,还编辑《股份合作制实务操作》一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受到市场好评。

  本会集中精力研究集体经济改革中突破瓶颈的政策建议,探索员工持股制度、完善集体企业经营机制等问题,完成了《关于本市城镇集体工业重点困难企业解困的10点请求》和《关于停止向集体企业征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请求》等报告。在上海小企业归属划归地区的工作中,本会通过调研整理了《关于扶持和促进小企业发展调查报告》,反映集体企业期盼政府指导、扶持的心声,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以后上海市政府出台促进小企业发展的一套文件,在各地起了引领作用。

  第三个时期,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理论。

  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我国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时期,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集体合作经济出现了多种新的实现形式。本会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新型集体经济进行探索和研究。

  2002年,本会在泰兴召开的大型研讨会上提出“劳动者通过劳动与资本的联合创造的新型的集体企业不断涌现”,“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时俱进,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

  2004年,本会从“大力发展城镇新型集体经济——谈新型集体经济的形式、特征和发展”到提出“与时俱进地认识集体经济的新变化”、“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催生多种新型集体经济”、“新型集体经济是符合现代产权理论的制度安排”、“新型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政策与法律支持”等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从总结新工联、新徐汇等员工持股控股企业,上海市女子实验函授进修学院组建社区妇女手工编织合作社、宝钢国有扶办集体企业等各类典型经验进行理论提升,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探讨”的形成。本会对新型集体经济理论的框架逐步显现。

  20055月,上海市政协办公厅的《建言》第9期上刊登了时任本会会长、市政协常委范大政“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探讨”一文,以后又被全国政协《政协信息》摘编为“应大力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等文章被“2005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和人民日报等媒体采用。本会关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观点直接送到党和国家的领导部门,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学界的认同。2007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明确提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2005年至今,本会每年召开一次改革发展集体经济论坛和专题研讨会,发表73篇论文,成为学会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得到市社联多次表彰。

  多年来,本会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本会在“城镇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课题研究中,组织有关人员赴广东考察该省推进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我们撰写的《广东推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考察报告,得到时任常务副市长蒋以任的肯定;参与和完成上海新工联、华东电网等单位深化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的课题研究,受到企业的好评;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本会积极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反映集体企业的诉求,努力使该法对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有关规定,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为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近年来,又注重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专业合作社的研究。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等提出关于制定《城镇集体企业法》的提案,被全国人大受理,本会组织力量为提案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27年来,本会全体同仁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集体企业权益,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这一共同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开拓创新,传承薪火,使集体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得以深入推动发展,取得了如下可喜成果:独立或合作出版著作、书籍近20本;获得国家教育部、上海市委宣传部、市社联、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等21项奖项,其中部、市级奖项2项;独立或合作研究课题20多项;召开大型论坛、研讨会近30次。本会创办的《上海集体经济》杂志改版4次,共发行150多期;与研究所合作出版的《城镇合作经济信息》、《合作经济调研》,成为宣传交流我国集体经济理论和经验的平台,在学界、企业界和政府部门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多年来,本会的工作一直得到有关领导、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全体会员单位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本次发布会之所以能顺利召开,也同样得到方方面面领导和同仁的大力支持。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名誉主任陈士能、本会名誉会长范大政还专门为本次发布会题词。在此,我代表本会向大家致以由衷的感谢!

  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支持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展。

  不久以前,本会和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联合向党中央提出关于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申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建议,即继续支持和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加强对集体经济的宏观管理,建立强有力的指导服务体系;制定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指导意见;完善和加强法制建设,为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建议从以下4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中国经验中集体经济地位作用的研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集体合作经济的科学发展;二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运行和监管的研究,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尤为迫切”的高度,主动争取政府部门的指导帮助,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立法;三是加强与兄弟省市、研究机构的交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总结宣传成功典型经验;四是办好《上海集体经济》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站,更好地发挥其宣传、交流集体合作经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平台作用。

  集体经济研究的成果发布,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新的起点,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加强探索研究,紧密结合改革实践,弘扬我国公有制经济,为集体合作经济的改革发展、传承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
发行时间:2012-12-20
网站编辑:严镇博
  
来源:研究所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会长严镇博

在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研究成果发布会上的主旨演讲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更好地总结、传承本会的研究成果,推进集体合作经济的深入改革发展,本会于2011年底着手筹备“上海集体合作经济研究成果发布会”。我们组织力量,搜集本会组建以来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和论坛材料、出版的各类书刊、形成的各种图片和题词;刻制光盘,汇集了本会和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1999年以来编辑的合作经济调研全部内容;编辑上海股份合作制课题研究汇编;制作一份反映本会历程的个性化邮折。

  为征集有关材料,我们在《上海集体经济》开设“往事”栏目,刊登“征集启事”;有重点地对长期支持本会工作的老领导、老同志及有关单位进行访问了解,挖掘资料;集中时间查找、整理历年形成的档案等资料;共收到10余篇回忆文章。

  本会于198511月成立至今,已经整整27年了,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改革开放初期。

  “文化大革命”以后,百废待兴。集体经济面临着老集体企业如何摆脱“二国营”模式,为解决知青就业而兴建的新集体企业如何发展,怎样使曾经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集体经济进一步焕发青春?这是摆在集体经济工作战线同仁面前的一项亟须解决重大课题。上海市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与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密切合作,探索研究集体经济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197911月,本会的前身——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集体企业管理研究组建立。1980年,根据全国城镇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的精神,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联合向华东各省、市发出召开华东地区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的倡议书,并得到热烈响应。198211月,以上述3家单位主办的华东地区第一次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在上海举行。时任国家第二轻工业部副部长、总社副主任季龙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华东地区100多名理论界和集体经济主管部门的代表踊跃参加会议。这次会议得到了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上海市经委、建委、计委、财税等有关部门,市工业、交通、建设等系统各行业以及区县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和广大集体企业的支持,上海对集体经济的理论探讨也随之热情高涨。1983-1992年,又先后在威海、南京、杭州、漳州、井冈山5次召开华东地区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出版论文集。这6次理论讨论会对推动华东地区集体合作企业兴办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也为本会的诞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198511月,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集体企业管理研究组调整为上海市企业管理协会下属的集体经济研究会。第二年,本会的刊物——《上海集体工业研究》诞生。19868月,在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的扶持下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创立。19937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本会成为市社联业务主管的一级学会。20036月,本会又名为上海市合作经济研究会。本会从成立之日起,其成员在上海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有政府机构的代表,也有大专院校的专家,既有50年代老集体企业的管理者,也有70年代末央企厂办大集体的成员。

  第二个时期,贯彻《条例》、深化改革。

  1991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颁布后,本会致力于《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上海实施细则》讨论会,为《条例》在上海的贯彻实施做出了贡献。

  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时期,围绕如何界定国家对集体企业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属问题,本会组织全国各地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对集体企业这一块资产所有权归属进行大讨论,并将有关研究成果送国家有关部门;针对《上海市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召开各区工业局局长、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联席会议听取意见,共同探讨区属集体企业资产产权界定问题。以后,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规定,1993630日前国家对集体企业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本会的研究活动,为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2年以来,本会着重对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进行研讨。多次召开有市府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及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参加的研讨活动;就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展开讨论;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对上海市部分股份合作制企业民主管理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就《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草案)》进行座谈,并将修改意见报送有关领导部门参考。以后,还编辑《股份合作制实务操作》一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受到市场好评。

  本会集中精力研究集体经济改革中突破瓶颈的政策建议,探索员工持股制度、完善集体企业经营机制等问题,完成了《关于本市城镇集体工业重点困难企业解困的10点请求》和《关于停止向集体企业征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请求》等报告。在上海小企业归属划归地区的工作中,本会通过调研整理了《关于扶持和促进小企业发展调查报告》,反映集体企业期盼政府指导、扶持的心声,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以后上海市政府出台促进小企业发展的一套文件,在各地起了引领作用。

  第三个时期,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理论。

  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我国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时期,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集体合作经济出现了多种新的实现形式。本会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新型集体经济进行探索和研究。

  2002年,本会在泰兴召开的大型研讨会上提出“劳动者通过劳动与资本的联合创造的新型的集体企业不断涌现”,“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时俱进,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

  2004年,本会从“大力发展城镇新型集体经济——谈新型集体经济的形式、特征和发展”到提出“与时俱进地认识集体经济的新变化”、“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催生多种新型集体经济”、“新型集体经济是符合现代产权理论的制度安排”、“新型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政策与法律支持”等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从总结新工联、新徐汇等员工持股控股企业,上海市女子实验函授进修学院组建社区妇女手工编织合作社、宝钢国有扶办集体企业等各类典型经验进行理论提升,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探讨”的形成。本会对新型集体经济理论的框架逐步显现。

  20055月,上海市政协办公厅的《建言》第9期上刊登了时任本会会长、市政协常委范大政“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探讨”一文,以后又被全国政协《政协信息》摘编为“应大力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等文章被“2005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和人民日报等媒体采用。本会关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观点直接送到党和国家的领导部门,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学界的认同。2007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明确提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2005年至今,本会每年召开一次改革发展集体经济论坛和专题研讨会,发表73篇论文,成为学会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得到市社联多次表彰。

  多年来,本会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本会在“城镇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课题研究中,组织有关人员赴广东考察该省推进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我们撰写的《广东推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考察报告,得到时任常务副市长蒋以任的肯定;参与和完成上海新工联、华东电网等单位深化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的课题研究,受到企业的好评;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本会积极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反映集体企业的诉求,努力使该法对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有关规定,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为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近年来,又注重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专业合作社的研究。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等提出关于制定《城镇集体企业法》的提案,被全国人大受理,本会组织力量为提案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27年来,本会全体同仁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集体企业权益,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这一共同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开拓创新,传承薪火,使集体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得以深入推动发展,取得了如下可喜成果:独立或合作出版著作、书籍近20本;获得国家教育部、上海市委宣传部、市社联、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等21项奖项,其中部、市级奖项2项;独立或合作研究课题20多项;召开大型论坛、研讨会近30次。本会创办的《上海集体经济》杂志改版4次,共发行150多期;与研究所合作出版的《城镇合作经济信息》、《合作经济调研》,成为宣传交流我国集体经济理论和经验的平台,在学界、企业界和政府部门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多年来,本会的工作一直得到有关领导、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全体会员单位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本次发布会之所以能顺利召开,也同样得到方方面面领导和同仁的大力支持。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名誉主任陈士能、本会名誉会长范大政还专门为本次发布会题词。在此,我代表本会向大家致以由衷的感谢!

  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支持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展。

  不久以前,本会和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联合向党中央提出关于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申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建议,即继续支持和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加强对集体经济的宏观管理,建立强有力的指导服务体系;制定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指导意见;完善和加强法制建设,为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建议从以下4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中国经验中集体经济地位作用的研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集体合作经济的科学发展;二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运行和监管的研究,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尤为迫切”的高度,主动争取政府部门的指导帮助,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立法;三是加强与兄弟省市、研究机构的交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总结宣传成功典型经验;四是办好《上海集体经济》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站,更好地发挥其宣传、交流集体合作经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平台作用。

  集体经济研究的成果发布,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新的起点,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加强探索研究,紧密结合改革实践,弘扬我国公有制经济,为集体合作经济的改革发展、传承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