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激励让打工者当“老板”
沈秋莎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股权激励试点工作近日在沪启动,上海上创超导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3家单位被列为首批股权激励试点单位。这标志着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试点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让20%核心人才发挥激情
“创新,是企业的活力源泉,科研人才对企业发展推动最大。”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戴伟忠如是说。
从目前张江园区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看,外资和民营企业创新动力相对较强,国企创新动力明显偏弱,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外资企业和民企的机制灵活,尤其是普遍采用了符合国际惯例、市场规则和企业创新发展要求的股权激励分配机制。
本次试点就是将这些“灵活武器”借给国有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参加试点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激励方式;院所转制企业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激励方式。
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高科技制造企业,戴伟忠透露,此次试点有望使公司20%的核心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者以科技成果入股等方式参与股权分红,从原先为企业打工变成为自己工作,这将充分调动员工的创新激情。
政策扶持从宽从广从众
上海的股权激励试点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宝钢、光明集团都做过相应尝试,但从享受国务院批复后的优惠政策看,本次试点可以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
戴伟忠说,本次试点无论宽度、广度和优惠性,和以往相比都有所提升。其中将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条件由“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5%以上”调低到“2%以上”最具可操作性。而试点《实施细则》中提到的“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办法和工作需要,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则给了上海一定的“自主权”。
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参与试点的3家单位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既有高校(上海上创超导科技有限公司),也有转制院所(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还有国企(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对于这项“低门槛”的激励政策,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是试点中需要解决的头号难题。
戴伟忠说:“激励是在保障国有资产的基础上进行的,突出贡献人员获得的是国有资产评估以后净资产股份的平价转让。当然,如何让转让风险最小化,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20%的核心人员当“老板”,余下80%人员的心理状态也需要细心调解。“我们要让员工知道,通过股权激励创新带动企业发展,余下的80%也能获得企业经营收入增加的实惠。”戴伟忠说。
(摘自《文汇报》2012年1月14日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