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王昀
(一)
南通是农业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市之一。截止2006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411个,入社农户达15.9万户,实现营业收入达31.69亿元;每个合作社平均387户,实现营业收入771.05万元。加上农民专业协会,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712个,入社入会农户达27.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5.2%;带动农户47.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5.9%。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以下基本特点:
一、发起多元,农民主体。每个专业合作社都是以农民为主体,发起组织者呈现多元态势。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农村能人发起型。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村干部都是农民中的佼佼者,往往因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的需要,发起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州第一家专业合作社——红专果业合作社的前身斗争果业合作社成立于1999年4月,发起人都是斗争村经营有方的梨农大户。他们在提着竹篮单打争闯市场的过程中,发现自己虽然能种植出较好的水果品种,但不能卖到好的价钱。为了提高果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收入,这些能人商议把果农组织起来一起闯世界。该社现有社员592户,入社土地1644亩,以种植梨树为主,还种植桃、柿、柑桔、枇杷、大雪枣、银杏等。年果品产量2300吨,产值380万元,合作社利润5.3万元。二是龙头企业发起型。不少农业龙头企业为了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在助农增收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选择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联结模式。全国重点龙头企业海门京海肉鸡集团,为解决千家万户养鸡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进一步降低肉鸡交易成本,提高农民养鸡的组织化程度,于1999年10月组织107个养鸡专业户,组建了京海肉鸡专业生产合作社(后更名为绿源肉鸡专业生产合作社)。现在,合作社已实现“四超”:年饲养肉鸡超过180万羽,实现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利润超过160万元,户均纯收入超过1.5万元。三是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发起型。乡镇农技站、农机站等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出于调整当地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技术的动因,发起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如皋市高明镇农业技术服务站为了帮助当地蚕农健康发展蚕桑产业,于2000年7月发起建立了高明蚕业合作社。镇农业技术服务站和如皋市富民农工贸蚕丝有限公司成为合作社的集体社员。合作社现有入社农户4640户,桑园面积11768亩,去年社员销售收入1480万元。海安县大公镇农机站于2005年3月28日发起创建了全市首家农机合作社。现拥有东洋PF455S型步行插秧机25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26台,固定资产总值127万元,拥有社员101人,均为农机户。全市类似由镇农机站发起组织的农机合作社已达58个。四是其他组织发起型。通州市汇绿蛋品生产专业合作社,是由通州市骑岸成人教育学校于2004年发起成立的,有社员518名,遍布通州各镇和邻近市县部分镇。该合作社试养示范推广中国农业大学的节粮型矮小蛋鸡,依靠中国农大的技术力量为社员提供技术保障。全年产蛋3000余万公斤,所收鸡蛋通过分拣、打蜡、喷条形码,再以汇绿品牌销往沪浙各大超市或出口。
二、门类较多,合作专业。南通市4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品种门类较多,不仅涉及粮、棉、油、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猪、牛、羊、鸡、鱼、蟹等10多个门类100多个种养业品种,还涉及农机等生产性服务。但每个合作社社员之间的合作都很专业,生产经营的品种也很专业,特色十分鲜明,通常是冠名什么,就生产经营什么。不少合作社还申请注册了商标,有了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如海安县大公镇秋月果业合作社生产的梨就注册了“秋月”牌商标,热销于部分大中城市。海门市常乐镇培育村草莓生产合作社注册了“常乐”牌草莓,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甚为畅销。农机合作社则主要从事机插秧、稻麦收割、跨区作业等农机作业方面的合作。机手们组织起来,联合出征外省市,打造了南通“农机铁军”的品牌。
三、民主管理,自我治理。南通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按照“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进行自治式的民主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民主制订修订章程,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修订章程,都是一人一票的原则。二是民主选举社务领导,主要是理事长(社长)、副理事长(副社长)。较大的社还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是自愿入社,自愿参股,进退自由。四是民主决定重大事项。通过民主管理,合作社逐步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道路。
四、统一服务,全员受益。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入社社员统一提供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加工、运销、贮藏产品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使全体社员受益。海安县白甸鹅业合作社现有团体会员11户、个体会员125户,依托方氏万羽鹅场,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社员净收入250万元。海门绿源肉鸡专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了“四统两分”双层经营机制。“四统”是指生产计划在社员申报的基础上由合作社统一协调落实;社员所需的苗鸡、饲料、药物、养禽设备由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养禽技术由合作社统一培训指导;社员养成的商品鸡由合作社统一组织运输、加工和销售。“两分”是指肉鸡由社员分户饲养;上市的肉鸡分户过磅、验收和结算,由社员自负盈亏经营。
五、立足“四有”,较为规范。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要求,南通市从2002年起,就明确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达到“四有四到位”,即有明确的核心成员和100个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确的主导产品(给产品注册商标、建立无公害基地等)和具体的合作内容;有比较规范的组织章程和配套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及约定;有一定的经营基础和设施条件(拥有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土地、建筑物等)和较为良好的社会影响。实现经营管理组织与经营机制到位;内部监督组织与民主管理机制到位;财务核算组织与收益分配机制到位;调动经营管理层积极性与保护组织成员积极性到位。各地围绕“四有四到位”的要求推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原来已经建立的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此要求进行了规范。近几年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都达到“四有”的要求,初步做到“四到位”。据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市目前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总数的60%以上。
(二)
南通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市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地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进一步变革农村生产关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南通市的实践来看,主要表现在:加速了南通农业的科技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通州市新联出口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2年10月,现有社员2400多个,其中团体社员4户,跨乡镇社员322人,带动农户近万户,辐射通州、如皋、如东等地的5个乡镇、42个村、383个村民小组。该社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多次组织蔬菜栽培专家及技术人员对种植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每年组织种植出口蔬菜面积13250亩,还种室内蘑菇50万方,已成为南通地区规模最大的出口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社积极牵线搭桥,成功引进了出口蔬菜加工项目,成立了总投资13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企业——江苏嘉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加工后的蔬菜出口到欧盟、日本等地,年创汇超过2000万美元。现已形成了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的运作模式和产加销一条龙的新格局。全年出口蔬菜的销售收入4500万元,直接增加农民收入2100多万元。
二是培育新型农民的催生器。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们建立的,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社务管理者得到锻炼,不断增长才干,思想、技术、经营、管理素质往往也随之发展提高。这就是他们常说的:我与合作社同发展同提高。海门常镇培育村草莓生产合作社的社长叶剑生,也是该村的党支部书记,因组织农民发展大棚草莓种植,组建草莓生产合作社,人称”草莓书记“。在发展草莓生产成功的基础上,叶剑生继续向种养业基地化和工业领域拓展。现在全村建成800多亩的草莓园区、200多亩的瓜蔬园区、30多亩的花卉园区和一个九色鹿养殖场,形成总数超过1000亩的大棚项目农业和多种养殖业规模。同时,还引进12家投入上千万元资金的企业落户培育村,企业总产值超亿元。使昔日穷村彻底改变了面貌,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9000余元。叶剑生成为全省践行“三个代表”的楷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一面旗帜。
三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加速器。根据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收入普遍比入社前有较大幅度提高,增长幅度有的达一倍或数倍。如海安县秋月果业合作社投资120万元兴建2000立方米的保鲜库,对社员的产品和符合要求的农户生产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使果农的亩收入由过去的2000元增加到5000元左右。合作社流转土地搞基地建设,农户不仅每年每亩拿到680元固定租金,剩余劳动力还在园区打工,人均年劳务收入超过1800元。又如如皋市高明农业生产合作社形成了8200亩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亩平均发蚕种4张以上,亩产茧190公斤,入社农户比未入社农户单产高出10%左右,且产品可作为生产5A级以上生丝的原料茧,桑园亩综合效益达5000元以上。
四是稳定社会、构建和谐的调节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社员们一门心思扑在专业合作生产上,自觉接受先进科学知识的教育和熏陶,不仅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生产技能素质有了新的提高,而且带动了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形成,推进了广大农民群众对现代社会文明的融入。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当地贫困农民发展专业种养,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一些乡村干部总结说,自从当地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的人多了,致富向善的人多了,对社务村务关心的人多了,赌博的人少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少了,打架斗殴的人少了。
(三)
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南通市各级党委、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门扎实的推进。
一是有一个多层次的科学指导的工作体系。南通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市后,市、县(市、区)两级迅速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多部门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农办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农民专业合作发展指导工作。2005年,各县(市)农办又增挂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办公室”牌子。同时重视发挥乡镇农经站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作用。全市现已初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指导、咨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体系。工商、民政、税务、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等部门也积极配合、协同推进。
二是有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市、县(市)都研究制定了扶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并落实到位。(1)简化登记手续,申请登记的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注册资金不足的,可实行分三年逐步到位的运作方式。登记费用只收取证照工本费。允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外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2)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参照享受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有关用地、用水、商标注册奖励等优惠政策;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可以为其提供担保。(3)市、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建设,去年市、县两级安排近300万元;采用奖励的形式扶持新开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皋市每社奖励8000元,其他县(市)也有相应的激励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予以补助奖励。(4)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先发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5)市委、市政府每年评选“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6)对农业综合项目园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
三是有一批典型示范的样板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榜样的示范作用十分重要。南通市注重培育样板,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在试点工作开始时,先挑选15个运作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全市的重点试点组织予以培养、试验、示范。尔后又增加到30个试点组织。
(作者:南通市人大常委副秘书长兼农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