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共5章37条,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调整:一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二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三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五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六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七是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八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九是对在能力上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新《办法》施行后,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