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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助力
发行时间:2023-04-15
网站编辑:苏雪明
来源: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5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深刻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重大成果。

城镇集资集企是中国经济的组成部分,必须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助力。

一、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强调,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实际,具有本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从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创办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算起,我们党创办集体经济走过了100年;从1949年夺取全国胜利,全面改造、兴办集体经济算起,已经70余年。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的两个组成部分之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发展壮大城镇集资集企,就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就是发展壮大公有制。

1.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就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六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城镇集体经济是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就是巩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2.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就是贯彻“两个毫不动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遵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两个毫不动摇”已经成为各类会议、各类文件的高频用语。3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又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城镇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就是贯彻“两个毫不动摇”。

二、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大力发展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实践上不断丰富、探索。

1.历史的探索。上海城镇集体经济从20世纪50年代“一化三改造”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城镇集体经济经历“安置知青”“兴办三产”“抓大放小”“转型创新”等历程,在开放市场经济中曲折前进,成为扩大城镇就业、满足生活需求、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

2.现实的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集体资本是与国有资本、非公资本并存发展的重要公有资本部分,对于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特殊优势,必须加以集中发挥。为此,上海城镇集体经济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就是把代表上海城镇集体经济的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三家联社整合成立上海联社,突破性赋予其集体性质的非公司制企业法人资格,打造成为上海城镇集体企业监管运营平台。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顶层设计下,在市国资两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党建引领、摸底调研、清产核资、完善构架、企业改制、合署办公、民主决策等一系列举措,三家联社合并组建有序推进。2020年至2021年,三家联社先后分别召开代表大会并表决同意完成“三合一”融合。20211028日,上海联社成功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标志着三年多的上海城镇集资集企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开启了上海城镇集资集企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3.未来的探索。习近平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通过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同样的,发展壮大集资集企,也是一件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和使命。需要我们在集资集企战线的广大同仁,凝聚共识,付出百倍的努力,共同奋斗。

三、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导向

其一,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发展集体经济,有助于发展、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的两翼之一,它的发展壮大,有助于巩固公有制,有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进而有助于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义所在。

当前,对集资集企而言,更需要呼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其二,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发展集体经济,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发展集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集资集企,使集体领域的各类职工富裕,可以不拖全民富裕的后腿;发展集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集资集企,就有能力为社会提供服务,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一部分困难群体早日脱困,进而助力早日实现全民共同富裕。

当前,传统城镇集体经济理论面临了桎梏和困境,面对新时代、新阶段、新格局,传统城镇集体经济理论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与时俱进地处理好城镇集体经济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问题。

四、对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的总体思考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确立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合二为一,担负起保障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集体合作原则和市场经营效益的权责。政府要加强对城镇集资集企的指导和支持,把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作为推进市场化、现代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构造有利于城镇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做优做强的体制机制和营商环境。

2.坚持市场化导向。以集体资本改革、发展和监管市场化、现代化为核心纽带,引领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和治理市场化、现代化。积极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成为集体共同所有与员工按份共有的新型城镇集体企业,有序开放城镇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等相互交叉、融合发展,改革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成为股份合作经济与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市场化、现代化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市场化、现代化的经营机制,促使新型城镇集体企业不断成长为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产权主体和市场主体,不断增强企业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适应新发展格局构建中经济高质量发展趋向,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

3.调整优化企业组织及其产业布局结构。为推动上海城镇集资集企集约发展,对上海城镇集资集企全面实施“发展一批、整合一批、清退一批”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市经信委产业调整等各类支持政策,集聚相关优势资源,选择发展一批具有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的企业;按照规模化、协同化、市场化原则,重点整合一批规模小而散、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快调整不具备行业竞争力、缺乏发展潜力的企业,着力清退一批经营效率低的非主业企业。依法合规清理已经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的非正常经营企业。

在上海城镇集资集企全面实施“发展一批、整合一批、清退一批”专项行动中,应当运用市场化交易的购并重组机制,支持城镇集体企业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集体企业资产,加快城镇集体资产向可交易、可流动、有增值的资本形态转换。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主业为依托,优化城镇集体资产的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按照上海城镇集体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基础,明确企业主业范围,优化城镇集体资产重点投向。积极支持上海城镇集体企业参与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发挥老字号品牌的溢出效应,打造服务型经济。

4.支持有序探索混合发展,推动股份化、证券化上市。城镇集体企业应以产权调整为主要方式,有序推进专业化再整合。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国有企业监管、扶办的集体企业,通过法定程序,稳妥实施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实现城镇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集聚发展和良性循环。

非公司制城镇集体企业应加快实施公司制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必要条件。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城镇集体企业要有序探索跨所有制多元混合发展。以借势发展、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为目标,鼓励具备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积极发展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选择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选择参股、保持优先股等模式。尤其应当鼓励城镇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联动发展,引入国有资本参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

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城镇集体资本运营效率。

5.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与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依据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机制要求有机结合的原则,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干部人才成长规律和城镇集体经济特点的城镇集体企业干部人才管理制度,打造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岗位业绩佳的干部人才队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城镇集体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综合运用多种推荐或选聘方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并落实市场化退出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化多样化的企业用工制度,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深化城镇集体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城镇集体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激励工具,建立企业核心骨干员工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员工内生动力。优化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各级城镇集体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依据行业特点,开展岗位价值评估,严格业绩考核。健全与长效激励配套的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实现激励约束对等。

    集资集企战线的同志应立足岗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锐意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城镇集体经济新局面,为早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集资集企人的力量。
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助力
发行时间:2023-04-15
网站编辑:苏雪明
  
来源: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5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深刻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重大成果。

城镇集资集企是中国经济的组成部分,必须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助力。

一、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强调,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实际,具有本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从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创办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算起,我们党创办集体经济走过了100年;从1949年夺取全国胜利,全面改造、兴办集体经济算起,已经70余年。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的两个组成部分之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发展壮大城镇集资集企,就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就是发展壮大公有制。

1.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就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六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城镇集体经济是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就是巩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2.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就是贯彻“两个毫不动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遵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两个毫不动摇”已经成为各类会议、各类文件的高频用语。3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又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城镇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就是贯彻“两个毫不动摇”。

二、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大力发展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实践上不断丰富、探索。

1.历史的探索。上海城镇集体经济从20世纪50年代“一化三改造”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城镇集体经济经历“安置知青”“兴办三产”“抓大放小”“转型创新”等历程,在开放市场经济中曲折前进,成为扩大城镇就业、满足生活需求、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

2.现实的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集体资本是与国有资本、非公资本并存发展的重要公有资本部分,对于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特殊优势,必须加以集中发挥。为此,上海城镇集体经济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就是把代表上海城镇集体经济的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三家联社整合成立上海联社,突破性赋予其集体性质的非公司制企业法人资格,打造成为上海城镇集体企业监管运营平台。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顶层设计下,在市国资两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党建引领、摸底调研、清产核资、完善构架、企业改制、合署办公、民主决策等一系列举措,三家联社合并组建有序推进。2020年至2021年,三家联社先后分别召开代表大会并表决同意完成“三合一”融合。20211028日,上海联社成功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标志着三年多的上海城镇集资集企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开启了上海城镇集资集企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3.未来的探索。习近平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通过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同样的,发展壮大集资集企,也是一件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和使命。需要我们在集资集企战线的广大同仁,凝聚共识,付出百倍的努力,共同奋斗。

三、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导向

其一,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发展集体经济,有助于发展、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的两翼之一,它的发展壮大,有助于巩固公有制,有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进而有助于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义所在。

当前,对集资集企而言,更需要呼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其二,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发展集体经济,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发展集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集资集企,使集体领域的各类职工富裕,可以不拖全民富裕的后腿;发展集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集资集企,就有能力为社会提供服务,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一部分困难群体早日脱困,进而助力早日实现全民共同富裕。

当前,传统城镇集体经济理论面临了桎梏和困境,面对新时代、新阶段、新格局,传统城镇集体经济理论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与时俱进地处理好城镇集体经济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问题。

四、对做强做优做大城镇集资集企的总体思考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确立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合二为一,担负起保障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集体合作原则和市场经营效益的权责。政府要加强对城镇集资集企的指导和支持,把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作为推进市场化、现代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构造有利于城镇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做优做强的体制机制和营商环境。

2.坚持市场化导向。以集体资本改革、发展和监管市场化、现代化为核心纽带,引领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和治理市场化、现代化。积极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成为集体共同所有与员工按份共有的新型城镇集体企业,有序开放城镇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等相互交叉、融合发展,改革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成为股份合作经济与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市场化、现代化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市场化、现代化的经营机制,促使新型城镇集体企业不断成长为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产权主体和市场主体,不断增强企业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适应新发展格局构建中经济高质量发展趋向,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

3.调整优化企业组织及其产业布局结构。为推动上海城镇集资集企集约发展,对上海城镇集资集企全面实施“发展一批、整合一批、清退一批”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市经信委产业调整等各类支持政策,集聚相关优势资源,选择发展一批具有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的企业;按照规模化、协同化、市场化原则,重点整合一批规模小而散、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快调整不具备行业竞争力、缺乏发展潜力的企业,着力清退一批经营效率低的非主业企业。依法合规清理已经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的非正常经营企业。

在上海城镇集资集企全面实施“发展一批、整合一批、清退一批”专项行动中,应当运用市场化交易的购并重组机制,支持城镇集体企业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集体企业资产,加快城镇集体资产向可交易、可流动、有增值的资本形态转换。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主业为依托,优化城镇集体资产的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按照上海城镇集体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基础,明确企业主业范围,优化城镇集体资产重点投向。积极支持上海城镇集体企业参与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发挥老字号品牌的溢出效应,打造服务型经济。

4.支持有序探索混合发展,推动股份化、证券化上市。城镇集体企业应以产权调整为主要方式,有序推进专业化再整合。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国有企业监管、扶办的集体企业,通过法定程序,稳妥实施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实现城镇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集聚发展和良性循环。

非公司制城镇集体企业应加快实施公司制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必要条件。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城镇集体企业要有序探索跨所有制多元混合发展。以借势发展、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为目标,鼓励具备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积极发展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选择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选择参股、保持优先股等模式。尤其应当鼓励城镇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联动发展,引入国有资本参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

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城镇集体资本运营效率。

5.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与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依据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机制要求有机结合的原则,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干部人才成长规律和城镇集体经济特点的城镇集体企业干部人才管理制度,打造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岗位业绩佳的干部人才队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城镇集体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综合运用多种推荐或选聘方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并落实市场化退出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化多样化的企业用工制度,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深化城镇集体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城镇集体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激励工具,建立企业核心骨干员工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员工内生动力。优化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各级城镇集体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依据行业特点,开展岗位价值评估,严格业绩考核。健全与长效激励配套的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实现激励约束对等。

    集资集企战线的同志应立足岗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锐意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城镇集体经济新局面,为早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集资集企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