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份合作制的性质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至今人们仍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作制的一种形式;也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还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伙制,属于私有制。因此,明确股份合作制的内涵,正确认识它的性质,就成为实行股份合作制需要继续解决的重要问题。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它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取股份制的某些做法,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积极探索,旨在寻求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直接结合,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紧密联系的有效实现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曾经提出:“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重新建立个体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它既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又是建立新的个人所有制,是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一。对用什么方式实现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具体论述,而是留给革命的实践来回答。我国城乡崛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实践了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重要理论,是对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职工投资入股,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是个人所有制;对联合起来资产共同享有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并在分配中提留公共积累,又是一种共同所有制,即公有制。因此,股份合作制经济较好地实现了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统一,它是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判断一个企业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主要标准有三条:一是企业资产的组合方式,是劳动者的资本联合,还是个人资本或少数人资本联合;二是企业的劳动性质,是集体劳动还是雇佣劳动;三是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为主还是按资分配。根据这三条,分析我国在改革中涌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出资者是劳动者,企业资产实行共同所有和按份共有,企业内部实行分工协作的集体劳动,以按劳分配为主,显然它不具有私有制属性,而是公有制性质的,是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
二、股份合作制的特征
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既不同于股份制,也不同于合作制和合伙制,具有明显的特征:一是在联合形式上,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企业职工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职工同企业资产直接结合在一起。二是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共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都设置职工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是本企业以共有的资产折股或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它属于职工共同所有。同时,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职工人人入股。职工之间的持股数可以有差距,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可以多持股,但不宜过分悬殊。职工个人股归职工个人所有。这样,股份合作制企业就把集体共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三是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红相结合。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的分配,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企业的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有的企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实行按劳分红,余下的税后利润按股分红。职工集体股的分红,用于补充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及企业扩股等。职工个人股分得的红利,应视同银行储蓄获得的利息,是对投资者的物质鼓励,是合法收人,它与资本家利用资本侵吞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有根本区别。四是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利。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一人一票制,职工股东享有平等权利。上述特征,显示出股份合作制是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某些特点,是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它同股份制有重大区别:一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劳动者联合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属于劳动者;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所有者。二是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入股为主,不发行股票;股份制企业可采取发行股票的形式,以向社会集资为主。三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一般同企业的劳动相分离。四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不论入股多少,一人只有一票表决权;股份制企业的股东表决权取决于股份多少,一人可拥有多票表决权。五是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由此可见,股份合作制企业同股份制有本质的区别,那种把两者混同起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股份合作制虽以合作制为基础,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一是合作制企业本质是劳动联合,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二是合作制企业职工入股只是作为取得社员资格的条件,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入股则具有投资性质。三是合作制企业的产权主体比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主体则可以是多元化的。四是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则是股东(代表)大会。
合伙企业对合伙者来说,虽也有合作的含义,但它同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根本区别:一是企业经济性质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产,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合伙企业是合伙人私有财产的联合,是属于私有制经济。二是劳动者的地位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他们是企业的主人;而合伙企业的劳动者不是出资者,而是被雇佣者,不是企业的主人。三是分配制度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红为辅;而合伙企业则完全按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资分配。四是企业管理的性质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劳动者享有平等权;而合伙企业则由少数合伙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管理,劳动者没有管理企业的权利。五是法律地位和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法人,以本企业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企业股东不承担股份之外的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法人,出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者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三、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
小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市场化、扩大劳动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多数企业由于技术水平较低,管理落后,人才不足,资金困难,承担风险能力差,出现了发展速度明显放慢,经济效益下降的状况。为了充分发挥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的作用,必须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其活力。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深化改革的首选模式。
1.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所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小型企业也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行股份合作制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一是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清晰。企业的资本构成,按投资主体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出资人清楚,产权明晰。二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出资者权责明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企业破产时,股东只以投入的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三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政企分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四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科学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使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监督者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2.股份合作制可以从两个方面增强小型企业活力。一方面,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享有比较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就能主动地跻身于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生产按市场需要安排,产品按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按市场趋势应变。这样,就会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和竞争能力,使企业具有旺盛生命力。另一方面,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集资入股,使职工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职工作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就会以“为自己工作”的劳动热情和主人翁精神,从事生产和劳动,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使企业涌现出蓬勃生机。
3.股份合作制适合小型企业的改制。小型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把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结合起来,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可以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适合小型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容易为职工群众所接受。因此,股份合作制就成为小型企业改革的首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