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正文
设立民间组织是集体经济多种形式的新探索
发布时间:2013-11-29
来源:互联网
调整字号:

苏雪明

上海的集体经济,可分为城镇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两大部分。目前尚没有权威的总量统计,保守估算资产规模应在上千亿元。根据2012年《上海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1年集体经济生产总值为924.89亿元,占当年全市生产总值的4.82%

上海的农村集体经济,以成建制的村为单位,全市由市农委作为主管部门,管理体制、资产状况等都还比较清楚。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的深化改革,近年来步伐较大较快。20123月上海市委《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发[2012]7号文)明确指出,要“明确改革重点”,工作重点由城市化地区为主向全市面上推进。“鼓励方式创新”,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胆创新,采取存量资产量化、存量加增量等多种方式推进改革。城市化地区可根据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需求,加大农民出资共同参与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力度;农业地区可尝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的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文件颁布后,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一轮深化改革如火如荼地展开。

相对于农村,上海这几年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波澜不惊,动作不多,动静不大。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城镇集体经济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利益群体比较多,尤其是城镇集体资产的处置比较困难,需要谨慎对待。总体而言,上海城镇集体经济是“各家孩子各家抱”,目前大体可分为三块:一是市级层面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和上海市生产服务联社等四大联社。二是区(县)属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原先区(县)属的工业局和农机局,如长宁区的万宏工业投资发展总公司、静安区的静工集团、徐汇区的新徐汇集团、嘉定区的嘉加集团等。三是国有大企业的扶办集体企业,如电力、铁路、冶金、水务、烟草等央企、国企下属的多经企业。

一、城镇集体资产存量处置是个难题

1、历史演变使城镇集体经济资产形成过程、经营体制复杂。建国后,19507月成立了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3年党明确规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和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组成部分。1956年初形成手工业合作化高潮。至此,新中国城镇集体经济初步建立。但其后就提出了合作社向国营企业过渡的意见。1958年全国范围内迅速刮起了“合并风”、“升级风”和“过渡风”,造成手工业品市场供应全面紧张。于是1959年国家出台“手工业十八条”,1961年出台《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这使城镇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1966年开始的“文革”,城镇集体企业再次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丧失自身特色,沦为“二国营”。这三十年的历史过程,使合作社经济的命运基本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改革开放后,虽然涌现了许多新的形式,但传统城镇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的问题一直存在,成为推进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改革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障碍。

2、传统城镇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量化对象难以厘清,同时存在一部分不可量化的资产。由于历史上的多次反复,相比农村,城镇集体经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更为困难,主要是集体范围内的产权量化对象难以厘清。传统的城镇集体经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通过改制彻底明晰产权。由此,传统城镇集体经济中存在一部分不能量化到个人的公共积累,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分城镇集体资产具有社会性,是不同于国有和私有的“社会资产”。

二、设立民间组织是探索解决集体存量资产问题的有效途径

1、集体经济与民间组织的原则宗旨高度吻合。不能量化的集体资产是“社会资产”,设立民间组织与集体资产属性高度融合。利用集体资产设立民间组织,体现了集体(合作)经济“自救自助,不以营利为第一追求”的经典原则,与集体经济的宗旨高度吻合。

2、集体经济与民间组织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高度吻合。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与我国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核心都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吻合。

3、设立民间组织,有利于公平合理地处置集体存量资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类民间组织的定性,其核心关键词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而集体资产不能量化的共同共有部分,属于“社会资产”,就应该体现“产权共有,利益共享”。因此,利用集体资产设立民间组织,体现了集体资产“服务于社会”的理念。

三、政府应大力扶持集体存量资产兴办民间组织

1、兴办社会团体。利用集体资产兴办集体经济理论研究的研究会、学会或是侧重于实践操作的协会、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可以起到宣传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深化改革和发展的目的。

2、兴办民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征在于它的民间性、非营利性、社会性、独立性和实体性。例如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出资兴办的民非企业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为全市乃至全国集体经济领域免费提供“一网三刊”(中国合作经济网站、《上海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调研》和《城镇合作经济信息》)服务。

3、兴办基金会。利用集体资产兴办基金会,能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目前这方面的探索还比较少。

设立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和基金会三种形式的民间组织,关键是要制定《章程》。这就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集体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有利于借鉴国际合作社运动经验,依法行使和维护集体资产所有权;有利于组织劳动者手拉手一起干,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建成小康社会。这应该成为上海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探索,成为探索创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径。

                       (作者单位: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

网站首页 >> 正文
设立民间组织是集体经济多种形式的新探索
发布时间:2013-11-29
来源:互联网

苏雪明

上海的集体经济,可分为城镇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两大部分。目前尚没有权威的总量统计,保守估算资产规模应在上千亿元。根据2012年《上海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1年集体经济生产总值为924.89亿元,占当年全市生产总值的4.82%

上海的农村集体经济,以成建制的村为单位,全市由市农委作为主管部门,管理体制、资产状况等都还比较清楚。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的深化改革,近年来步伐较大较快。20123月上海市委《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发[2012]7号文)明确指出,要“明确改革重点”,工作重点由城市化地区为主向全市面上推进。“鼓励方式创新”,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胆创新,采取存量资产量化、存量加增量等多种方式推进改革。城市化地区可根据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需求,加大农民出资共同参与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力度;农业地区可尝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的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文件颁布后,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一轮深化改革如火如荼地展开。

相对于农村,上海这几年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波澜不惊,动作不多,动静不大。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城镇集体经济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利益群体比较多,尤其是城镇集体资产的处置比较困难,需要谨慎对待。总体而言,上海城镇集体经济是“各家孩子各家抱”,目前大体可分为三块:一是市级层面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和上海市生产服务联社等四大联社。二是区(县)属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原先区(县)属的工业局和农机局,如长宁区的万宏工业投资发展总公司、静安区的静工集团、徐汇区的新徐汇集团、嘉定区的嘉加集团等。三是国有大企业的扶办集体企业,如电力、铁路、冶金、水务、烟草等央企、国企下属的多经企业。

一、城镇集体资产存量处置是个难题

1、历史演变使城镇集体经济资产形成过程、经营体制复杂。建国后,19507月成立了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3年党明确规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和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组成部分。1956年初形成手工业合作化高潮。至此,新中国城镇集体经济初步建立。但其后就提出了合作社向国营企业过渡的意见。1958年全国范围内迅速刮起了“合并风”、“升级风”和“过渡风”,造成手工业品市场供应全面紧张。于是1959年国家出台“手工业十八条”,1961年出台《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这使城镇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1966年开始的“文革”,城镇集体企业再次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丧失自身特色,沦为“二国营”。这三十年的历史过程,使合作社经济的命运基本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改革开放后,虽然涌现了许多新的形式,但传统城镇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的问题一直存在,成为推进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改革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障碍。

2、传统城镇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量化对象难以厘清,同时存在一部分不可量化的资产。由于历史上的多次反复,相比农村,城镇集体经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更为困难,主要是集体范围内的产权量化对象难以厘清。传统的城镇集体经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通过改制彻底明晰产权。由此,传统城镇集体经济中存在一部分不能量化到个人的公共积累,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分城镇集体资产具有社会性,是不同于国有和私有的“社会资产”。

二、设立民间组织是探索解决集体存量资产问题的有效途径

1、集体经济与民间组织的原则宗旨高度吻合。不能量化的集体资产是“社会资产”,设立民间组织与集体资产属性高度融合。利用集体资产设立民间组织,体现了集体(合作)经济“自救自助,不以营利为第一追求”的经典原则,与集体经济的宗旨高度吻合。

2、集体经济与民间组织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高度吻合。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与我国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核心都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吻合。

3、设立民间组织,有利于公平合理地处置集体存量资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类民间组织的定性,其核心关键词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而集体资产不能量化的共同共有部分,属于“社会资产”,就应该体现“产权共有,利益共享”。因此,利用集体资产设立民间组织,体现了集体资产“服务于社会”的理念。

三、政府应大力扶持集体存量资产兴办民间组织

1、兴办社会团体。利用集体资产兴办集体经济理论研究的研究会、学会或是侧重于实践操作的协会、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可以起到宣传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深化改革和发展的目的。

2、兴办民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征在于它的民间性、非营利性、社会性、独立性和实体性。例如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出资兴办的民非企业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为全市乃至全国集体经济领域免费提供“一网三刊”(中国合作经济网站、《上海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调研》和《城镇合作经济信息》)服务。

3、兴办基金会。利用集体资产兴办基金会,能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目前这方面的探索还比较少。

设立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和基金会三种形式的民间组织,关键是要制定《章程》。这就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集体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有利于借鉴国际合作社运动经验,依法行使和维护集体资产所有权;有利于组织劳动者手拉手一起干,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建成小康社会。这应该成为上海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探索,成为探索创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径。

                       (作者单位: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