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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6-11
来源:章晟【网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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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61日起施行。《条例》共53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规定国家和地方层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中的职责。二是强化款项支付责任。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增加规定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四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6-11
来源:章晟【网站编辑】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61日起施行。《条例》共53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规定国家和地方层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中的职责。二是强化款项支付责任。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增加规定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四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