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来说,将土地流转给家庭农场等规模农业经营主体,有可能获得更为丰厚的经济收益,但也面临着风险。而对于一些规模农业经营主体来说,虽然和流转出土地的农民签订了合同,但一旦后者毁约或者其他原因土地经营权被收回,损失如何弥补?广东梅州“土地资金合作社”的应运而生,给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广东梅州市在“家庭农场131创新培育模式”(搭建1个核心中介平台、引导3种土地流向、建立1个全程支撑体系)下,通过引导组建“土地资金专业合作社” 搭建起了一个让农户和农场都放心的安全交易平台、一个打通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农业主体融资两个环节制度障碍的枢纽平台。
土地资金合作社是在土地流转需求集中的农村区域,由具威望的企业法人、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乃至自然人发起成立的土地或资金中介,负责将可流转土地收储集中、中介流转、抵押贷款。在合作社中,流转出来的土地有3种流向:一是将集约后的土地由家族组织家庭农场予以运营,集中起来的土地可以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二是没有运营能力,但愿意流转土地的家族,可以把土地集中后暂存在土地资金合作社集中后待价而沽,寻求流转机会;三是没有运营能力,且不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流转的家族,可把土地集中后交到土地资金合作社办理集中抵押后进行“血缘担保”,以获取资金扶持与其有亲缘关系家庭农场的发展,并以此获得担保分红。
据梅州首个土地资金合作社法人代表肖健介绍,土地资金合作社有七大功能:土地流转、土地输出、土地贮存、土地整理、土地托管、资金互助以及联合担保。这也是从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至规模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贷款的完整流程。通过促进土地集约,刺激经营主体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商品化程度,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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