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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渭多元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8-05-22
来源:定西党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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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实施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建设村级电站,发展“光伏能源型”经济。省政府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光伏项目资金与银行贷款融资,以1:1的出资比例,在全县18个乡镇通过“村委会+经济组织+农户”的共建方式,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51个,总装机容量8万千瓦,实现全县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全覆盖,光伏电站资产和收益以及用地收益全归村集体所有。对采用农光互补等模式建设的,其大棚、土地种植可以由村委会返租给贫困户及专业合作社等。产生的租赁收益,每村每年可实现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目前,全县已带动贫困户1855户,累计实现发电量414万度,实现村级集体收益364万元。

    支部示范引领,发展“公司化运作”经济。县上成立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乡镇成立分公司,采取“整体工作党委推动、产业发展公司化运作、组织生产专业合作社实施、村集体和贫困群众入社入股分红”的运作模式,由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按照“支部引领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三变改革、三变改革助推脱贫攻坚”的思路,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形成“党组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发展的产业服务平台,以实现每个“空壳村”均有稳定可持续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盘活资源要素,发展“产业带动型”经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按照“三变”+养殖、中药材、设施蔬菜、小杂粮、乡村旅游“五种模式”,通过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技术入股及联合等方式,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财政投入9850万元,分年度实施项目,其中2018年4800万元、2019年3650万元、2020年1400万元,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村集体每年按照项目股本8—10%的比例进行分红,每年可实现集体收益4—5万元。

    坚持以地生财,发展“土地营运型”经济。将土地作为村集体重要资源,在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集体土地入股或外租的形式,从参股企业获取分红收益。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村庄综合整治等项目,把农户分散撂荒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起来,建成高效农田后统一出租经营,或作价入股到其他经济实体参与分红。对因实施重大项目、城市拆迁等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来源,积极兴办实体经济或兴建铺面、库房等经营性资产,实现滚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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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渭多元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8-05-22
来源:定西党政网

    近年来,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实施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建设村级电站,发展“光伏能源型”经济。省政府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光伏项目资金与银行贷款融资,以1:1的出资比例,在全县18个乡镇通过“村委会+经济组织+农户”的共建方式,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51个,总装机容量8万千瓦,实现全县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全覆盖,光伏电站资产和收益以及用地收益全归村集体所有。对采用农光互补等模式建设的,其大棚、土地种植可以由村委会返租给贫困户及专业合作社等。产生的租赁收益,每村每年可实现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目前,全县已带动贫困户1855户,累计实现发电量414万度,实现村级集体收益364万元。

    支部示范引领,发展“公司化运作”经济。县上成立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乡镇成立分公司,采取“整体工作党委推动、产业发展公司化运作、组织生产专业合作社实施、村集体和贫困群众入社入股分红”的运作模式,由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按照“支部引领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三变改革、三变改革助推脱贫攻坚”的思路,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形成“党组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发展的产业服务平台,以实现每个“空壳村”均有稳定可持续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盘活资源要素,发展“产业带动型”经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按照“三变”+养殖、中药材、设施蔬菜、小杂粮、乡村旅游“五种模式”,通过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技术入股及联合等方式,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财政投入9850万元,分年度实施项目,其中2018年4800万元、2019年3650万元、2020年1400万元,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村集体每年按照项目股本8—10%的比例进行分红,每年可实现集体收益4—5万元。

    坚持以地生财,发展“土地营运型”经济。将土地作为村集体重要资源,在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集体土地入股或外租的形式,从参股企业获取分红收益。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村庄综合整治等项目,把农户分散撂荒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起来,建成高效农田后统一出租经营,或作价入股到其他经济实体参与分红。对因实施重大项目、城市拆迁等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来源,积极兴办实体经济或兴建铺面、库房等经营性资产,实现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