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在创业扶持方面,对2016年1月1日后在洛阳成立的小微企业,且满一年以上,不在经营异常名录或异常状态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无12315投诉举报或查证后不存在过错,接受国家商德文化教育基地商业道德教育的,小微企业一次性专项扶持30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专项扶持2000元。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符合条件并接受国家商德文化教育基地商业道德教育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专项扶持5000元。
在品牌推广奖励方面,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成功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驰(著)名商标的小微企业进行奖励补助。对小微企业较为集中区域的行业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成功打造区域品牌,获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补助20万元。小微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补助100万元;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的,每件补助10万元。同一企业的商标申请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补助总额不得超过110万元。
此外,对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的小微企业予以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