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为了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2012年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5月1日在金融业等四大行业全面推开,逐步实现了对所有货物、服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覆盖;二是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逐步提高至30万元;三是两次放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条件,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至3万元;四是两次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关村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对6个重点支持行业实行更加优惠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而后扩大至10个行业;六是有序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简化认定手续。
王军指出,以减税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税制改革和优惠政策持续加力,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从2012年的11.3%下降至2016年的4.8%,下降了6.5个百分点,比同期GDP增幅降得更多。尽管这其中有多种因素,但减税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而且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经济稳增长和市场增活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王军强调,小企业是营改增受益很大的群体。统计结果显示,去年5-11月,全国四大行业新纳入营改增的93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了26.7%。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全面总结评估营改增情况的同时,组织力量专题对1.5%左右的税负上升企业开展分析研判。对企业共性合理诉求,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完善营改增政策,及时发文解决有关政策及征管问题。另外,还将持续优化服务,对重点行业和短期税负上升明显的企业开展入户辅导,帮助企业改进内部管理,用好用活营改增及相关税收政策,让更多企业获得营改增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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