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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多元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16-11-22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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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至17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在湖州举行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并发表讲话。他表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扶持,做好示范引导,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在湖州市考察吴兴区家庭农场、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时,汪洋指出,要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服务规模和产业规模,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挥好农技推广机构、供销合作社、农垦企业等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多元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汪洋强调,改革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把握适度规模,扎实稳步推进。鼓励和引导新型主体带动更多普通农户参与规模经营,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多模式完善农业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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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多元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16-11-22
来源:浙江日报

    11月16日至17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在湖州举行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并发表讲话。他表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扶持,做好示范引导,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在湖州市考察吴兴区家庭农场、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时,汪洋指出,要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服务规模和产业规模,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挥好农技推广机构、供销合作社、农垦企业等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多元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汪洋强调,改革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把握适度规模,扎实稳步推进。鼓励和引导新型主体带动更多普通农户参与规模经营,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多模式完善农业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