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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流转迎两大利好
发布时间:2016-09-29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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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随着北京《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全国除了西藏已经陆续有30个省份出台文件取消农业户口。值得注意的是,年初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与之相对应的是,不少省份已经开始研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由此,户籍制度的改革被视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探索推动,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流转市场也将迎来两大利好。

    此次户籍制度的改革也在土地确权方面进行了再次疏导。之前在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一定数量的“蓝皮户口”,导致土地无法确权,也就无法顺利进入流转通道。户籍制度的改革消除了二元户籍,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使得土地确权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典型受益者。另一方面,户籍制度的改革也讲从根本上解放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户籍统一之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将面临淘汰,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彻底解放,即可为大面积的“产业化农场”提供具备农业生产经验的劳动力,从而实现劳动力跨区域合理流动,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优化农业生产资料的配置。

    近年来,农业集约转型带来海量财富的同时,也给了土地流转市场更多机会和挑战。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经流转,而且每年新增的土地流转面积在4000多万亩。在权威机构的估算中,目前中国农村可流转的土地价值约100万亿元,潜力巨大、供需双旺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给土地流转行业带来潜力无限的发展机遇。毋庸置疑,产业规模化已经成为农业转型加速的重要推动因素,作为农业产业规模化的基础,土地流转在市场、政策及概念渗透方面已经夯实了基础,未来,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深入推进以及土地流转模式的成熟,农村土地流转将进入高速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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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流转迎两大利好
发布时间:2016-09-29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9月19日,随着北京《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全国除了西藏已经陆续有30个省份出台文件取消农业户口。值得注意的是,年初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与之相对应的是,不少省份已经开始研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由此,户籍制度的改革被视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探索推动,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流转市场也将迎来两大利好。

    此次户籍制度的改革也在土地确权方面进行了再次疏导。之前在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一定数量的“蓝皮户口”,导致土地无法确权,也就无法顺利进入流转通道。户籍制度的改革消除了二元户籍,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使得土地确权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典型受益者。另一方面,户籍制度的改革也讲从根本上解放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户籍统一之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将面临淘汰,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彻底解放,即可为大面积的“产业化农场”提供具备农业生产经验的劳动力,从而实现劳动力跨区域合理流动,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优化农业生产资料的配置。

    近年来,农业集约转型带来海量财富的同时,也给了土地流转市场更多机会和挑战。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经流转,而且每年新增的土地流转面积在4000多万亩。在权威机构的估算中,目前中国农村可流转的土地价值约100万亿元,潜力巨大、供需双旺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给土地流转行业带来潜力无限的发展机遇。毋庸置疑,产业规模化已经成为农业转型加速的重要推动因素,作为农业产业规模化的基础,土地流转在市场、政策及概念渗透方面已经夯实了基础,未来,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深入推进以及土地流转模式的成熟,农村土地流转将进入高速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