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求所有项目相关工作程序规范。二是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下发规范性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建设,做好项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资料收集、项目公示等,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度。三是落实项目现场督查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建设基地现场督查项目建设情况,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交流,为项目建设单位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出谋划策。四是及时提供资金帮扶。在项目建设中期,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相关要求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及时拨付部分项目专项财政资金,进一步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