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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商“双推”工程正式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6-07-26
来源:上海经信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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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小企业迎来利好,电子商务“双推”工程2016年开始正式实施。即日起,本市有意向的中小企业可登陆“上海中小企业网”了解详细情况,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接洽相关“双推”平台企业,选择相应的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服务产品,签署服务协议,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2010年以来,上海持续推进实施“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工程(简称“双推”工程)。采用“政府贴一点、平台企业让一点、中小企业出一点”的方式,资助扶持上海中小企业依托公开遴选的“双推”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同时加速“双推”服务平台的社会化应用推广。6年间遴选培育“双推”服务平台近40家,支持上海中小企业依托“双推”平台“触网”达1.8万户,对上海营造良好的激励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与实体经济互动融合、共赢发展的创新创业环境带来了积极影响。

    “双推”工程作为激励“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发展的重要服务载体,重点聚焦产业互联网应用领域,致力于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领域各类创新服务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促进创新型电子商务、产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加快创新创业步伐,在带动并不断满足广大传统企业互联网应用服务需求的同时,为推动制造业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带来积极影响。

    据介绍,“双推”工程的财政资助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针对“双推”平台服务本地市场,采用“政府贴一点、平台企业让一点、中小企业出一点”的方式,支持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内企业在上述“双推”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所发生的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由财政专项资助资金、平台企业、中小企业自身各承担一部分。以鼓励“双推”平台加快开拓本地服务市场,有效降低本市中小企业首期应用成本,带动本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方式二:针对“双推”平台拓展全国服务市场,财政专项资助资金按照“双推”平台发展的全国(不包括上海)新增企业用户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双推”平台企业一次性财政资金支持,以激励“双推”平台立足上海,服务全国。

    本市中小企业参与“双推”工程的方式。一是申请本年度“双推”资助资金的本市中小企业,须在本市企业登记机关合法登记,并于本年度“双推”工程实施期内成为上述“双推”平台企业的新签约用户,在其平台上注册开展有关电子商务应用。原则上同一家中小企业只享受一次资助。二是与上述“双推”平台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并交纳服务费用的中小企业,按照签约交费的先后享受本年度“双推”资助资金,年度资助额度用完后年度“双推”工程即止。三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市中小企业须向新签约的“双推”平台企业提交由中小企业法人签章的本年度首次申请“双推”资助资金承诺书及有关经营证照,服务协议(合同)及服务费用支付凭据复制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双推”平台企业统一提交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审核查验,根据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的审验结果,“双推”资助资金将通过“双推”平台企业补贴给中小企业。四是有意向的中小企业可登陆“上海中小企业网”了解详细情况,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接洽相关“双推”平台企业,选择相应的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服务产品,签署服务协议,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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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商“双推”工程正式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6-07-26
来源:上海经信委网

    上海中小企业迎来利好,电子商务“双推”工程2016年开始正式实施。即日起,本市有意向的中小企业可登陆“上海中小企业网”了解详细情况,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接洽相关“双推”平台企业,选择相应的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服务产品,签署服务协议,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2010年以来,上海持续推进实施“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工程(简称“双推”工程)。采用“政府贴一点、平台企业让一点、中小企业出一点”的方式,资助扶持上海中小企业依托公开遴选的“双推”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同时加速“双推”服务平台的社会化应用推广。6年间遴选培育“双推”服务平台近40家,支持上海中小企业依托“双推”平台“触网”达1.8万户,对上海营造良好的激励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与实体经济互动融合、共赢发展的创新创业环境带来了积极影响。

    “双推”工程作为激励“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发展的重要服务载体,重点聚焦产业互联网应用领域,致力于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领域各类创新服务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促进创新型电子商务、产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加快创新创业步伐,在带动并不断满足广大传统企业互联网应用服务需求的同时,为推动制造业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带来积极影响。

    据介绍,“双推”工程的财政资助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针对“双推”平台服务本地市场,采用“政府贴一点、平台企业让一点、中小企业出一点”的方式,支持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内企业在上述“双推”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所发生的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由财政专项资助资金、平台企业、中小企业自身各承担一部分。以鼓励“双推”平台加快开拓本地服务市场,有效降低本市中小企业首期应用成本,带动本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方式二:针对“双推”平台拓展全国服务市场,财政专项资助资金按照“双推”平台发展的全国(不包括上海)新增企业用户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双推”平台企业一次性财政资金支持,以激励“双推”平台立足上海,服务全国。

    本市中小企业参与“双推”工程的方式。一是申请本年度“双推”资助资金的本市中小企业,须在本市企业登记机关合法登记,并于本年度“双推”工程实施期内成为上述“双推”平台企业的新签约用户,在其平台上注册开展有关电子商务应用。原则上同一家中小企业只享受一次资助。二是与上述“双推”平台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并交纳服务费用的中小企业,按照签约交费的先后享受本年度“双推”资助资金,年度资助额度用完后年度“双推”工程即止。三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市中小企业须向新签约的“双推”平台企业提交由中小企业法人签章的本年度首次申请“双推”资助资金承诺书及有关经营证照,服务协议(合同)及服务费用支付凭据复制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双推”平台企业统一提交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审核查验,根据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的审验结果,“双推”资助资金将通过“双推”平台企业补贴给中小企业。四是有意向的中小企业可登陆“上海中小企业网”了解详细情况,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接洽相关“双推”平台企业,选择相应的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服务产品,签署服务协议,开展电子商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