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减税降费、降低社会保障性支出等多个方面的30条政策措施,以解决本高、税费负担重等困扰很多企业发展的难题。
《意见》在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方面明确,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工业设计,在工业行业领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工业云平台”购买基础软件服务,免费向线上企业提供一年期的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现状诊断、生产保障等信息化集成服务。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不少于10个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给予不低于800万元的财政补助,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打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集成化创业平台,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自2016年起,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企业家到境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实习研修,联合国内著名高校、知名专家等,举办转型升级能力培训班和专业管理能力短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家管理水平。
《意见》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要求,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政策,对合作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给予30%补偿;对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代偿损失,由担保机构、省再担保集团、合作银行和代偿补偿资金,按40∶25∶20∶15比例共同承担。对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以及城乡创业者向保险公司申请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按照保费总额30%的标准给予补贴。省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40亿元的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形式出资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提高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意见》在降低企业优化产能支出方面强调,全面落实企业重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的,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暂不征收增值税)。符合条件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做特殊性税务处理,对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企业整体改制涉及的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的,可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承受方免征契税,符合条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