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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必须坚守集体所有底线
发布时间:2016-01-18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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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本经济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全局。近年来,上海始终坚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注重顶层设计,创新改革形式,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必须坚守集体所有底线

孙雷

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本经济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全局。近年来,上海始终坚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注重顶层设计,创新改革形式,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

上海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地区之一,农村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市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总资产达4220亿元,净资产1300亿元。为了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上海市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了全市集体资产的底数。2014年全市已先后启动改革644个村,完成改制117个村,累计建立359个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松江区率先在全国完成了镇村两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实践证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明晰集体产权、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和收益权、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激发集体经济活力,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了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机制,农民按份共有集体资产、参与经济管理并分享收益,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因土地征占、资产处置、财务和收益分配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防止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情况发生,维护了城市化快速发展地区的社会稳定。

二、“五个坚持”推进改革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目标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我们明确界定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范畴是非资源性集体资产资金。在推进改革中,始终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是由农业合作化起步、集体化形成的一种所有制形态,具有合作性、区域性和排他性等基本属性。推进改革就要守住集体所有制的底线,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守住保护农民利益的底线,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

2.坚持因地制宜。在城市化地区,改革形式一般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和社区股份合作社。在农村地区,主推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由政府部门颁发证明书,并凭证明书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建立会计制度,实行收益分配制度。

3.坚持农龄为主要依据。农村集体资产资金是其成员长期劳动积累形成的成果。农龄既涵盖了现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包括已过世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此,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要以农龄为主要依据确定成员所占集体资产的份额,并以此作为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法律法规明确的,必须依法依规;已有政策的,要按政策认真执行;没有政策依据的,通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

5.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强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不是改革的唯一目的,最根本是要建立产权明晰的集体产权制度。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成员的收益分配机制,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的经营收益情况。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

(选自《文汇报》20141224日第5版。作者系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本文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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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必须坚守集体所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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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本经济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全局。近年来,上海始终坚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注重顶层设计,创新改革形式,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必须坚守集体所有底线

孙雷

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本经济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全局。近年来,上海始终坚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注重顶层设计,创新改革形式,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

上海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地区之一,农村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市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总资产达4220亿元,净资产1300亿元。为了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上海市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了全市集体资产的底数。2014年全市已先后启动改革644个村,完成改制117个村,累计建立359个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松江区率先在全国完成了镇村两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实践证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明晰集体产权、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和收益权、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激发集体经济活力,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了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机制,农民按份共有集体资产、参与经济管理并分享收益,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因土地征占、资产处置、财务和收益分配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防止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情况发生,维护了城市化快速发展地区的社会稳定。

二、“五个坚持”推进改革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目标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我们明确界定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范畴是非资源性集体资产资金。在推进改革中,始终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是由农业合作化起步、集体化形成的一种所有制形态,具有合作性、区域性和排他性等基本属性。推进改革就要守住集体所有制的底线,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守住保护农民利益的底线,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

2.坚持因地制宜。在城市化地区,改革形式一般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和社区股份合作社。在农村地区,主推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由政府部门颁发证明书,并凭证明书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建立会计制度,实行收益分配制度。

3.坚持农龄为主要依据。农村集体资产资金是其成员长期劳动积累形成的成果。农龄既涵盖了现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包括已过世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此,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要以农龄为主要依据确定成员所占集体资产的份额,并以此作为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法律法规明确的,必须依法依规;已有政策的,要按政策认真执行;没有政策依据的,通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

5.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强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不是改革的唯一目的,最根本是要建立产权明晰的集体产权制度。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成员的收益分配机制,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的经营收益情况。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

(选自《文汇报》20141224日第5版。作者系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本文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