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农业部产业与法规司政策指导处副处长杨久栋撰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薄弱环节是农业现代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村金融是短板。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启动系统性改革,从根本上破解我国农村金融难题。
破解农村金融难题重在制度创新。一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发育滞缓,关键在于农村缺少担保财产。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尽快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允许在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上设置担保权利,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扩大有效担保物的范围。同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担保产品价格评估制度,健全完善担保财产交易平台。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要按照现代农业发展阶段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发不同档次、不同期限的贷款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民最为需要的贷款种类进行扶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贷款、规模主体贷款、农村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等,通过优先扶持这些贷款种类,使有限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支农效果。积极探索“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贷款模式,减少操作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开发企业财团抵押、种养产品浮动质押、保险保单质押等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产品。稳妥发展互助金融、互助保险。
三是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一般农户贷款数额小、时效性高,发展小额信用贷款最直接、最划算。要重构和完善农村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可以由央行或农村金融主营机构牵头,采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多种技术手段,整合农业经营主体财产情况、种养产业、经营状况、履约记录等信息,建立健全数据详实、信息权威、指导明确的农村征信体系。
四是加大农业“走出去”金融保险扶持力度。农业“走出去”,既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资金需求,也面临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需要强大的资金推动和风险保障。农业金融要与农业同步走出去,甚至先行一步。要制定农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战略,为“走出去”农业企业、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商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五是严格农村金融强农惠农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和各地已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农惠农政策,要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各项优惠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农村普惠性金融的主体地位,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就应该一视同仁地执行政策,防止嫌贫爱富,歧视小农户,搞差别化对待。加强贷款经办过程监管,防止跑冒滴漏、变相操作和权力寻租。严格涉农贷款统计和检查监督,确保国家政策实惠落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经营主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