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2015年工作目标,要求主动适应改革新常态,以“新常态、新思维、新作为”为基本出发点,坚持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力争2015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
省社在合作金融体系创新方面明确,一是夯实组织基础。发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为发展农村新型合作金融奠定基础。二是抓好组建工作。按照组织健全、资产优良、经营正常、实力雄厚、班子坚强标准,依托基层社组建供销资金互助社,严格遵循“社员制、合作制、封闭性”原则把控风险。2015年上半年,21个重点县在固化模式基础上,至少建起1个资金互助社。三是推进分支机构建设。到2015年底,试点县完成“一社、六分支”的基本目标。即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合作保险、农村产权交易、融资租赁、农产品电子交易分支机构建设,并实现业务初步运转。同时,完成金融超市组建,初步实现互通互联。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业保险公司。四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合作、互助、统筹”原则,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监督管理、风险防范等一系列运行机制,打造政府可以调控、农民广泛参与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五是推进上下合作。省社组建包括全省性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农民合作银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在内的金融集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更好地为系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服务。六是拓展业务功能。省社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统筹本级企业和系统的闲置资金,运用现代理财手段和融资工具,通过资本运作,为社有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同时,适应互联网时代新要求,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
此外,省社还要求,大力发展以产业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加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步伐。到2015年底,力争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起“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所有县、乡(镇)全部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且探索以增收致富为目标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借鉴韩国“农协”模式,整合涉农资源,组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平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