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中央一号文件已在部委层面内部下发,相关工作安排也已展开。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2015年农村改革重点内容。改革将根据不同对象分类操作的思路。改革中涉及的农村集体资产将不仅包含2.4万亿元账面资产,还包括55.3亿亩农用地、3.1亿亩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制度改革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改革思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将分类试点。针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将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份推进试点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将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改革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2015年,将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限制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各类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主要的资产,应当纳入改革的范围,惟其如此,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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