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各地及有关部门把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工作,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得到快速发展,涉及领域逐步拓宽,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到2013年,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5591家,入社成员达到33万人,带动非成员农牧户25万户。
目前,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型、联户生产型、服务带动型等方式,流转土地面积占到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1/3,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牲畜、草场整合率接近70%。通过统一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节省了流通费用,使成员更多地享受到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了社员收入,合作社成员收入比非成员普遍高出30%以上。
为规范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更好地调动农牧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青海省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要求专业合作社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规范发展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利益分配,增强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达到5000家、省级示范社达到500家,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农牧户比例达到50%以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示范社管理民主,财务建账率达到100%,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健全率提高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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