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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入列”年报
发布时间:2014-09-0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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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定于今年101日正式施行。该《暂行条例》主要包括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废“年检”、“验照”制度等五个方面。苏州工商局个私处相关负责人认为,作为企业,一定要认清“年检”和“年报”的四大区别:一是方法不同。“年检”是工商部门对企业检查,经营是否与登记事项不符,并盖印;“年报”是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自行申报,工商抽查。二是范围不同。“年检”对象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则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内容不同。“年检”是工商对企业登记事项状态检查;“年报”是企业根据规定公示相关内容。四是结果不同。逾期年检,将吊销执照;逾期不报,将进入异常经营目录。三年不报将进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名录。

过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公司,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户,每年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和验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这个要求。《暂行条例》颁布后,苏州市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336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同时向社会公示。报告内容有5项: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资产状况信息。

《暂行条例》明确,对于未如期报告或内容不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组织,其相对交易人有了解其信用情况的需求,但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市场地位和主体能力有待提高,仍要以鼓励发展为主,未如期报告或内容不实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由工商向社会公示并做出相关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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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入列”年报
发布时间: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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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定于今年101日正式施行。该《暂行条例》主要包括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废“年检”、“验照”制度等五个方面。苏州工商局个私处相关负责人认为,作为企业,一定要认清“年检”和“年报”的四大区别:一是方法不同。“年检”是工商部门对企业检查,经营是否与登记事项不符,并盖印;“年报”是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自行申报,工商抽查。二是范围不同。“年检”对象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则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内容不同。“年检”是工商对企业登记事项状态检查;“年报”是企业根据规定公示相关内容。四是结果不同。逾期年检,将吊销执照;逾期不报,将进入异常经营目录。三年不报将进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名录。

过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公司,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户,每年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和验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这个要求。《暂行条例》颁布后,苏州市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336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同时向社会公示。报告内容有5项: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资产状况信息。

《暂行条例》明确,对于未如期报告或内容不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组织,其相对交易人有了解其信用情况的需求,但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市场地位和主体能力有待提高,仍要以鼓励发展为主,未如期报告或内容不实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由工商向社会公示并做出相关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