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正文
重庆启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4-09-02
来源:互联网
调整字号:

7月初,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重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方案。8月,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开始全面探索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新路径。

据了解,在重庆市农民的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占比仅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务工收入、经营性收入、财政转移支付短期内无法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财产性收入成为增加农民总收入的重要渠道,这就要求进一步盘活现今大量闲置的农村集体资产。

此次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将在5个方面进行探索。第一步,首先启动全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从9月起用半年时间,摸清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家底”,包含土地、林地、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水利设施、乡镇企业、教育资产等;第二步是推进量化确权工作。包括资产的界定、资产价值的认定、资产所有者成员的界定,以及最终量化成股份,明确到人;第三步是完善法人治理体制。在权属明确后,通过建立新型法人组织,灵活多样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四步是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按量化后的股权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并做好审计监督;最后,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对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完善资产经营、民主管理、议事规则等制度,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的三个阶段及任务:910月为准备阶段,每个涉农区县(自治县)都要制定工作方案,选择两个乡镇(含涉农街道),每个乡镇选择12个资产量较大、工作基础好、积极性较高的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改革试点。201411月至20156月,为试点实施阶段,按照5个方面的要求,稳妥推进改革。201578月为总结阶段,评估试点城乡,研究带有共性的重大问题,做好扩大改革面的相关工作。

网站首页 >> 正文
重庆启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4-09-02
来源:互联网

7月初,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重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方案。8月,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开始全面探索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新路径。

据了解,在重庆市农民的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占比仅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务工收入、经营性收入、财政转移支付短期内无法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财产性收入成为增加农民总收入的重要渠道,这就要求进一步盘活现今大量闲置的农村集体资产。

此次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将在5个方面进行探索。第一步,首先启动全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从9月起用半年时间,摸清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家底”,包含土地、林地、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水利设施、乡镇企业、教育资产等;第二步是推进量化确权工作。包括资产的界定、资产价值的认定、资产所有者成员的界定,以及最终量化成股份,明确到人;第三步是完善法人治理体制。在权属明确后,通过建立新型法人组织,灵活多样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四步是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按量化后的股权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并做好审计监督;最后,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对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完善资产经营、民主管理、议事规则等制度,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的三个阶段及任务:910月为准备阶段,每个涉农区县(自治县)都要制定工作方案,选择两个乡镇(含涉农街道),每个乡镇选择12个资产量较大、工作基础好、积极性较高的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改革试点。201411月至20156月,为试点实施阶段,按照5个方面的要求,稳妥推进改革。201578月为总结阶段,评估试点城乡,研究带有共性的重大问题,做好扩大改革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