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国资委已起草完成《江苏省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细则(送审稿)》,该省领导已原则上批准。根据《实施细则》,江苏将对功能类省属国资企业进行重组;竞争类企业在股权多元化的改革中,国有股权比例将不设限制,按照市场化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实施细则》中提出,要按照业务相近、功能相同、优势叠加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部分省属企业的功能性重组,具体方案则要由省国资委进行调研,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功能类”企业重组的同时,要求大力清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低效、无效参股投资,将资产向主业和优势企业聚集。竞争类企业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国有股权比例不设限制,按照市场化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同时,《实施细则》明确不再新设一般竞争类省属企业,省属企业原则上也不再新设国有全资的一般竞争类子公司;明确以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为导向的混合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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