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试点工作以来,云南省保山市通过采取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资金扶持、拓展试点范围、创新合作方式等措施,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作了有益尝试,成效显著。至目前,全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共568个,占65.2%。村集体年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362个,占41.5%;年支配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村有8个,占0.88%。从经营模式看,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获取利益的村103个,占18%;通过自主经营获取收益的村有125个,占22%;通过集体资产出租获取收益的村有267万元,占47%;通过收取产业服务费获取收益的村有73个,占13%。“空壳村”由2013年底的335个减少到303个,减少32个。通过“合作股份”试点工作的开展,合力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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