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将从财政、项目实施、工商、税收、金融、用地、配套用电和农产品运输等方面入手,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创造条件,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方面,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有望被纳入财政预算,以支持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将重点扶持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用于储藏加工、产销对接、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商标注册和贷款贴息、保险补贴、培训指导等支出;财政项目资金可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在加强金融支持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授信,将信用等级作为授信额度的重要依据;保险机构将优先为农民合作社办理生产保险,并适当降低保险费率。
在用地、配套用电和农产品运输等方面,甘肃省将支持农村土地向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农民合作社从事非大工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对农民合作社运输列入国家规定的鲜活农产品目录,且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的车辆,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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