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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1.3万户小微企业受益税收优惠新政
发布时间:2014-08-05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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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规定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后,辽宁省将有11.3万户企业受益于这一新政。近年来,辽宁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陆续出台的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辽宁省财政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最新出台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今年11日至2016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允许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此项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经测算,2014年全省将有11.3万户企业因此受益,同比增加4.9万户,全年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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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1.3万户小微企业受益税收优惠新政
发布时间: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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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规定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后,辽宁省将有11.3万户企业受益于这一新政。近年来,辽宁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陆续出台的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辽宁省财政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最新出台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今年11日至2016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允许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此项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经测算,2014年全省将有11.3万户企业因此受益,同比增加4.9万户,全年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