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淮北市结合自身实际,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争取到2016年,全市80%的中心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赢利性收入)达到10万元;到2020年,所有的中心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赢利性收入)达到20万元,50%以上的中心村超过30万元。
淮北市将从土地政策、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费减免、产业发展、人才培训等多方面入手,全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加大财政扶持。淮北市决定设立试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基金,启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工程。从2014年起,对试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安排60万元资金。二是加大税费减免优惠。村集体所缴的房产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税收,实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村集体新办企业3年内所得税县(区)、镇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村集体。三是实施帮扶工程。从2014年开始,采取领导联村、部门包村等形式,帮助集体经济薄弱村尽快实现转化。市、县(区)直部门和县级以上规模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优势,开展支农扶农活动,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同时,淮北市还将加强产业发展和项目配套政策支持,积极整合资金资源,调整投入结构,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和项目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倾斜;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和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激励机制,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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