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更是巩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途径。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困难突出,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加大。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更大力度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推动双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要重视探索推进国有资本进入民营企业的混改。要通过相应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大力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参股入股优秀的民营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优势互补、互促共进,不断激发我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底气和信心。
一、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民营企业,是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民营企业,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过去一段时间,人们更多把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框架下来进行研究和讨论,政策措施也主要围绕民营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的单向混改来制定,对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互相进入的双向混改、特别是国有资本进入民营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缺乏足够的重视。
事实上,最近几年,国有资本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进入民营企业,国有资本参与民营企业混改的实践已经很多。以上市公司为例,2017年以来,为缓解部分民营企业股东流动性风险和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国有资本以各种方式进行入股上市民企。据 Choice数据统计,截至
随着国有资本入股民企不断增多,以及部分民企希望引入国资推动自身混改的意愿不断增强,有必要把国资参与民企混改放到与民企参与国企混改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看待,并在观念、机制、政策等方面加大改革与创新的力度,为国资参与民企混改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通过国资参与民企混改,将国有资本的优势和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的优势结合起来,打造机制市场化、要素配置充分、效率效益高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国有资本参与民企混改,关键是要在保留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败,取决于能否保留和放大民营企业的经营机制优势,能否保持企业的市场活力。让国有资本以财务投资的身份投入到主业更突出、经营状况较好的民营企业当中,引导和操作得当,将会形成多赢的局面。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一方面,可以保留和放大民企的经营机制优势,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另一方面,又能够提高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益和投资回报,实现较好的公共效益和财务效益。
(一)放大民企的经营机制优势,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创造税收和科技创新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一大批优秀大型民营企业脱颖而出。很多大型企业已在全球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有领先的核心技术或工艺水平,有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成为行业里的龙头企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有很好的发展潜力。
我国民营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市场反映敏锐、创新能力强、注重经营效益等突出优势。但是民营企业也存在要素资源特别是金融资源匮乏、短贷长投较为普遍、投资冲动、盲目多元化等弱点和劣势。
国有资本进入民营企业进行混改,能够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作用,提高民营企业的资源要素获取和配置能力,把要素资源放到更有效的地方,使要素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国有股东只监督、不干涉企业经营管理,可继续保持民营企业制度机制的比较优势,在让企业家精神得以更充分发扬的同时,改善民营企业的资本结构,缓解资金紧张,抑制盲目发展冲动,让民营企业的潜力与活力得以更大更好发挥。
(二)提高经营效益和投资回报,实现国有资本的公共效益和财务效益
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资本具有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成本低、要素资源获取能力强、社会信誉基础好、与政府协调顺畅等优势。但是也存在所有者缺位、股权激励不到位、行政色彩浓厚、经营机制僵化、发展动力不足、经营效率不高等问题。特别是在一般性的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并不具备显著优势,应逐步退出,并实现国资管理从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国有资本进入民营企业进行混改,可以优化国有资本投资结构,发挥国有资本作为全民资本的功能作用,国有资本在主要投资国有企业的同时,又适当投资民营企业,有助于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与效益。
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非金融类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营收率和资产利润率分别为32.9%和1.9%,规模以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分别为64.7%和4.2%,而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分别为130.2%和7.2%,远高于前两类国有企业。再如2018年中国企业500强,上榜国有企业的资产营收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21.2%和0.9%,民营企业分别为58.6%和2.7%,同样较大幅度领先于国有企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诸多国企经营效率远低于民营企业,如果将部分国有资本投资于经营效益高的民营企业,可以带来更大的回报。因此,总体看,国有资本投入大型民企,可以带动更大资本经营、推动更大生产销售、获得更大财务收益、发挥更大功能作用。
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参与民企混改的几点建议
今年5月1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为新形势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设计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鼓励混改企业在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上大胆尝试
要通过制度设计,解决过去混改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着力解决各类产权的平等保护不够、国企体制与民企体制难以融合的难题,避免混改后企业经营管理行政化的现象发生。
对于国有资本入股民营企业的混改企业,要允许和鼓励它们在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上大胆创新,建立“以企业家为中心”的企业治理机制,如可借鉴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京东的“AB”股构架等,突出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作用,保障企业家有效行使经营管理权,使企业家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挥和弘扬,提高混改企业的决策效率和经营活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持久动力。
(二)探索建立“优先股制度”,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
《意见》指出:“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要鼓励混改企业在股权结构上大胆尝试,国有资本参股非国有企业,可将部分国有股份转化为优先股,确保国有资本有较为稳定、可靠、可预期的收益,保证国有资本获得较高投资收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让混改的优越性充分体现。
同时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特定事项否决权。
(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合法有序的退出机制
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既要让国有资本能够有序进入民营企业,同时也能够顺畅退出。
(四)积极探索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民企混改
当前,国有资本进入民营企业参与混改,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政府引导产业基金这三种方式。未来,应更多发挥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优势,探索鼓励国有资本通过基金的方式参与民企混改。
相比国有企业直接出资入股,股权投资基金具有灵活性高、投资期限较长、退出渠道多样等特点,用基金方式助力民企混改,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治理代理、业绩对赌、股权调整、不对称分配等方式,根据实际效果调整管理权、股权和分配权,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既可以保持民营资本在经营方面的控制权,又能在治理结构中实现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