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兰是欧元区第五大经济体,其经济高度外向、产业竞争力强,既有壳牌、飞利浦、帝斯曼和联合利华等十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同时也有着大量优秀中小企业活跃在其国内、欧盟和世界市场。
据欧盟统计局2013年10月发布的数据,荷兰共有81万家非金融类企业,其中雇员在25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数量占比99.8%;中小企业雇员358万人,占比67.2%;创造营业收入8340亿欧元,占比62.9%。此外,荷兰中小企业也是创新和研发的主力军,据荷兰经济部统计,中小企业投入了全国46%的私营企业研发经费。荷兰竞争力较强的农业、花卉园艺、生命科学、物流和ICT等行业均存在大量中小企业,行业整体呈现集群式发展,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如荷兰埃因霍恩是欧洲著名高科技园区,区内中小企业林立,商业研发投入占全荷兰的36%。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荷兰政府有一系列切实的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扶持。
一是实施研发活动税收减免政策。例如,对企业直接来源于研发活动的收入给予15%的所得税减免;对研发活动的直接成本实施税收减免(RDA),2014年将减免率升至60%,减免总额度约3亿欧元;实施研发人力成本支持计划(WBSO),对研发人员给予一定的工资预提税扣减,降低研发活动人力成本,2014年减免总额度为7.56亿欧元。
二是对中小企业创新给予资金或融资支持。实施中小企业创新及研发合作补助计划(MIT-MKB),针对荷兰九大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给予补助,2014年总预算为3000万欧元,相关项目最高可获得研发成本25%的补助资金。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SME+Innovation Fund),为中小企业科技项目提供风险投资担保,2013年担保额度提高至10亿欧元。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贷计划,最高贷款比例为新产品研发成本的35%,最高额度达500万欧元。
三是实施创新券(或知识券)计划,鼓励产学研交流合作。2004年荷兰启动创新券制度,向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放每张价值7500欧元的创新券,主要用于向科研机构和大学购买科研服务,一方面降低中小企业研发成本、激励其加强应用研究,另一方面密切产学研交流合作,提高研发效率和针对性。作为欧洲最早实行创新券政策的国家,荷兰提高了研发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促进了中小企业的研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