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以开放倒逼改革,率先探索全球化背景下区域高效开发机制和自贸区管理制度,不断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高标准实现形态和功能开发,高质量推进开放发展
1.建立管委会-开发公司模式。浦东开发开放伊始以来,一直是以四大开发公司担当浦东开发开放的市场化运作主力。1990年9月成立陆家嘴、外高桥、金桥3个开发公司,分别负责陆家嘴金融贸易开发区、外高桥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的综合开发和经营管理。1992年成立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负责张江高科技园区的综合开发和经营管理。四大开发区成立管委会,承担政府行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期间,经历了管委会与开发公司“政企合一”到“政企分开”、再到“政企协同”过程。这种管委会行政主导加上开发公司市场主体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和开发模式,快速、有效地促进了浦东开发开放出形象、出功能,成为了以后长三角开发区早期普遍采用的管理体制。
2.创新“土地空转”的运作模式。浦东开发面积大,从“生地”到“熟地”需要大量开发资金,面临资金短缺问题。为了突破开发资金短缺“瓶颈”,浦东开发借鉴了香港土地批租做法,通过“土地空转”,“以地合资、以地集股、以地抵押”方式,融得大量开发资金,通过“成片开发、滚动开发”,快速把浦东大面积开发区域开发出来,为浦东新区招商引资奠定了基础条件,并有持续的开发区土地经营收入,逐步推进浦东功能性开发。在这过程中,各开发区开发公司扮演了土地开发商、园区建设者和物业管理人角色。这条通过开发区土地经营推动开发区功能建设道路,被以后长三角开发区纷纷效仿。
3.推动区镇合一的功能区管理模式。以四大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公司主导浦东开发开放模式,在实践推进过程中,既显示出开发区产业和贸易强劲发展势头、反衬出与开发区所在镇经济发展落后问题,又暴露出开发区自身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负担重而弱、而开发区所在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资源没有充分利用问题。所以,在2005年前后,浦东各开发区管委会与邻近街镇组合成立新的功能区,由新的功能区管委会领导“区镇联动”,资源互补,协同招商,共享发展。这也开创了上海和长三角区域产城融合进程。在浦东开发开放20年之际,在南汇区划入浦东新区形成“大浦东”背景下,浦东推出了“7+
4.政府主动转变职能,注重与国际对接。浦东开发开放一直坚持开放引领开发。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2001年浦东新区注重开放制度创新,不靠向上讨要优惠政策,按照市场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基本要求,率先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并率先建立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的开放市场经济运行体制和机制,进行“二次创业”。从2013年起,浦东承担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及后来临港特殊自贸功能区建设的新使命,坚持开放制度创新,积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水平,大力推动开放制度变革,着力于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单一窗口”办理、海关监管改革、本外币一体化运作的FT账户制度等一系列高标准、高水平的制度创新,为全国自贸区建设和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发挥了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排头兵作用,持续推动浦东新区开放开发向前发展,迈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以实际制度创新成果向世界表明中国坚持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言必信,行必达”。
二、以创新提升效能,率先探索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自身运作机制,深层次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政府治理能力
1.探索“大部门制”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浦东新区在开发开放之初就明确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要求来设计行政管理体制,围绕转变职能,严格控制机构数量、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般采取大机构综合设置模式,不强调条线上下机构一一对应,有的职能局对应市5个部门左右,采取“增加牌子、不增机构、不添人员”办法应对传统行政机构设置要求,区级政府职能机构数量总体上为全市各区县机构数近三分之二,每万人配备行政编制不到全市区县平均水平二分之一。围绕转变职能,在全国率先将内外贸合一,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并成立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设各类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大系统管理,综合管理部门集中精力搞好宏观决策、管理和服务。
2019年初,浦东新区部署机构改革,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改革的政治主题,把确保上下贯通作为机构改革的工作主线,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作为机构改革的基本准则,把整体系统推进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方法,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围绕支撑服务新时代浦东开发开放再定位和新战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继续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与浦东新区政府合署办公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完善街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深化浦东新区人大、政协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改革。
2.率先实施行政审批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自浦东开发开放以来,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繁琐、费时的行政审批制度成为市场主体开放发展的障碍,改革势在必行。从2001年到2014年,围绕企业设立和市场准入,浦东新区进行了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轮改革重点是建立企业准入告知承诺机制,简化行政审批环节;第二轮改革重点是压缩项目行政审批环节和时限;第三轮改革重点是“四个一”联合验收和行政审批服务“零收费”;第四轮改革重点是构建综合和并联行政审批机制;第五轮改革重点是推行新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联动办理,实行“六个一”即“一口受理、一表登记、一次审查、一网流转、一次发证、一口收费”的办理方式;第六轮改革重点是通过新区下放审批权限,结合审批流程再造、运行机制创新和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区级、区域和街镇三级审批体制。数据显示,经过13年六轮审批事项改革,审批事项从最初的724项压缩到了242项,平均审批环节从3.4个精简到2.8个,平均承诺审批时限从22个工作日压缩至8.4个工作日,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232项,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便利了登记年检程序,节约了交易成本,激活了市场主体,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适应了浦东一次、二次创业发展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上海全市、长三角和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
2016年初,浦东在全国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试点涉及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取消审批等5种方式进行改革试验,以解决企业“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这是浦东基于自身发展需求而开展的一项基层创新。2016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浦东新区暂停实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11部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以支持上海“证照分离”改革。
3.创建“四项”制度,建设责任、效能和透明政府。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能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高效发展。为此,从2005年起,浦东新区开展了依法行政试点,创建了“效能投诉、效能评估、行政问责、电子监察”四项制度。以“一口受理、归口管理、统一答复”为原则,建立浦东新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社区投诉点,形成统一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信箱、统一受理和统一监督办理的效能投诉机制,畅通和拓宽了社会和公众监督政府行政的直接通道,使得政府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作风,依法履职,减少行政失误,提高行政效能。同时,建立了行政问责制度,把投诉查实的问题作为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案源,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人民切身利益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不能让行政权力“任性”,做到有权必有责,行权要依法,用权受监督。积极推进“监察机关依法监察程序网络应用系统”和“纪检监察文书电子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用,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和第三方评估制度,优化行政监察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和社会公平正义环境,走在了全国行政监察试点、建设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前列。
推进政务公开,“阳光运作”,打造透明政府。2007年下半年起,浦东新区开展了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示范试点,厘清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再造行政权力办事流程,按照“统一高效”的原则,创建了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平台,同步建立和完善权力事项增改废、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运行状态看得见,公众意见听得到,权力运行管得住”为特征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格局。让公权力在阳光下依法规范、公开有序、实时监管运作,有效地铲除了因信息不公开、办事不规范和操作不透明等导致公权私用、“乱用”、“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现象产生基础和环境,维护了行政权力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提高了行政效率,树立了政府“光明正大”形象,更好地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
4.率先探索清单化治理模式,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2015年,浦东新区正式对外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这也是上海各区首个同步公布的“两张清单”,尝试通过上海自贸区扩区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自身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权力清单参照了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成果,在信息共享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制度等方面有158项,还吸收了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成果,从2001年724项精简到251项,精简了65%。责任清单则突出行政协同责任及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为下一步各部门在自贸区透明规划背景下,切实理顺职责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监管和服务夯实了基础。“两张清单”目前覆盖24家区级部门和4家区属开发区管委会,适时拓展至自贸区扩区后的5个区域管理局范围。
浦东新区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一窗受理,办事创业,只要往窗口递一次材料,其余的就交给服务中心办了,实现了群众少跑腿,部门和数据多跑路。近5年来,在全面落实上海市统一行动的基础上自我加压:企业设立登记再压缩1天,开办企业实现2天领照4天营业;不动产登记从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自然日;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从取得土地后到获得施工许可证,带设计方案出让项目24个自然日,不带设计方案出让项目80个自然日,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以服务改善环境,率先打造与国际化、市场化综合服务环境相适应的公共治理模式,构建政府与社会良性合作关系,多维度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1.始终贯彻“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和模式。“小政府、大社会”是浦东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浦东开发开放初期,就是浦东开发办公室,下设三处二室——综合规划处、工程规划处、信息处、政策研究室和办公室。直到2000年9月,浦东新区才正式组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依然坚持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精简“瘦身”,贯彻“十六字”方针:总量控制,(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内部调节,(事业单位)不定级别,设置大部制机构,实行综合性管理。针对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问题,进行转化、强化和优化。政府不再办企业和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先后对4000余名实业编制进行了转制改企,街道不再直接从事招商引资等。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如资源上向教育、卫生事业重点倾斜,对教育机构建立和调整原则上按需设置,新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占新区近四分之三。突出服务经济职能,凸显“四个中心”建设要求,如组建金融服务局,加快建设金融核心功能区;组建商务委,提升浦东新区贸易和旅游发展水平;组建航运服务工作的有关领导小组,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优化政府管理流程,通过重新梳理监察投诉流程、建章立制等方式,打造了统一的行政效能投诉平台,等等,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社会。
2.创新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协同社会治理。政府“瘦身”“小政府”,原来承担部分政府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必须转移给社会组织。而在过去管制政府几乎“一统天下”下,社会组织发育慢,力量弱,难以承担政府转移部分职能。为此,浦东新区政府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和人才,从2003年到2005年,浦东先后出台了六份文件,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制度环境,扶持了一大批行业协会、专业社工机构、民办非企业以及信息咨询、评估仲裁、检验认证等机构,培育了上千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并且改革传统建机构、办事情必须养人员的方式,变“养人”为“养事”,实行社会化配置和契约化管理,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政府转移部分公共和社会职能由社会、中介组织承办。截至2019年底,浦东新区共有登记社会组织2388家,约占上海社会组织总数的七分之一。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参与、协调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成为浦东经济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如在落实社区帮教工作中,聘用社区工作者,有财政拨付经费,但不使用事业编制,形成灵活、高效的用人办事机制,很好地发挥了社会(中介)组织在行业自律、社会管理中应有作用。
3.率先创立、完善“一门式服务机构”、先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理念和特征就是以“顾客”为导向。浦东新区在全国较早地建立了直接面向企业和社会的“一门式”服务机构,将为企业和社会的行政办事工作从政府内部搬到大厅前台,于2006年建立了“市民中心”,将382个办事项目统一纳入市民中心,将招商中心调整为市民中心,即将原来的“一门式”服务职能由单一协调投资项目转变为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投资项目管理等,从为企业法人服务拓展到自然人、事业法人和社会组织等,能够提供党群、政务、生活、法律、健康、文化、社区管理、自治特色等八大类180余项社区服务,简化了办事流程,提供了便捷服务,塑造出更加亲商、亲社和亲民的行政服务环境和氛围。
浦东作为上海推进“一网通办”改革的先行区域,目前已实现327项涉企事项的全覆盖,其中“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占53%,“线下窗口只跑一次”占47%。在上海基层创新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发文在全国推广“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而今浦东正在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两张网建设,不断提高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服务城市高效运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探索“镇管社区”模式,强化社区基层公共职能。随着近年来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浦东新区撤制镇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和大居型社区的社区管理方面呈现出一个共同点:管理户数超标、难度增大、居民结构细化、服务需求多元。而镇政府管理力量有限,无法顾及基层社区的方方面面。针对浦东新区撤制镇等社会治理面临新问题和新需求,以解决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浦东新区深入推进“镇管社区”模式,而划分基本管理单元后带来的“镇管社区”新做法,提高了这些地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更加贴近百姓需求,更是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度。目前浦东新区已建成28个“镇管社区”,在强化公共服务建设、完善社区治理模式、提升社区共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镇管社区”将工作重心定位在靠前服务群众、组织指导共商共治,对政府职能部门部署到居村的工作进行协助、协商与协调,这使得社区区域化党建得到加强、社区资源得到统筹利用、社区共商共治得到有效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浦东新区推进政府管理 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全面取消街道、乡镇招商引资,强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职能,特别是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着力补短板、惠民生、强法治,像绣花一样做精做细特大城市治理,形成以人为本的民生保障体系,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2015年,浦东在上海率先实现36个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覆盖。到2017年,有各级各类基础教育阶段学校641所,国际学校14所,各类卫生机构1098所,公立三级医院10所。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3000多万平方米,惠及30万家庭、100多万人口。2018年,36个街镇实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全覆盖。
2020年,三十而立的浦东站在了实现“两个一百年”接力关口。2019年6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 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浦东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探路尖兵、打造全方位开放的前沿窗口、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等方面内容,提出20条支持举措,包括依法赋予浦东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深化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产业用地制度改革,深化重点领域开放先行先试,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明确浦东开发开放再出发、再奋进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就是要着力推进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开拓性创新,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增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制度供给能力,到2025年,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6万元,再造一个让世人刮目相看的“新浦东”,在高水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奋力打造新时代彰显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道路的实践范例。
(作者为上海市集体(合作)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