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税务总局网站7月31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通知》明确,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打造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信息共同体”。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通知》提出,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在软件产品、动漫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风力发电、管道运输服务、飞机维修劳务、铂金交易、黄金交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等11项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中,简并报送资料,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这次推出的10项措施中的“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和企业所得税一起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将大幅减少企业申报成本,可以让财务人员真正减轻负担。
此外,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间同步共享,更好满足纳税人异地付汇业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