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在《财经观察双周刊》撰文认为,受疫情影响,人们的消费潜力得不到充分释放,严重影响了经济的良性循环。释放消费潜力,积极的财政政策大有可为。
杨志勇表示,疫情的发生同时也是一次消费再发现的过程,财政政策在此时的作用重在引导,让这类消费能够有实现的条件。比如,疫情让私家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生活的必需品,降低汽车交易税费的财政政策,可以促进汽车消费,应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方向。再比如,各地政府可以结合各地情况,制定具体政策,有效降低住房的交易税费,扩大改善型住房消费,更好地满足住房的刚性需求。另外,经历疫情之后,消费结构将会有比较明显的变化,健康消费将会更受重视,网络消费将更为流行,财政政策可以在引导消费上做更多的工作,通过对健康产业、农村和偏远地区物流快递业提供税收优惠,释放更多的潜在消费。消费升级换代是新时代消费的新特征。疫情的发生,让不少中高端商品的消费从海外移至国内。为顺应这一变化,可以加快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步伐,加快消费税税目税率的优化,并进一步降低税负,让更多的商品和服务以更亲民的价格面对消费者,以促进这部分消费潜力的释放。财政政策可以在企业外销产品转内销上有所作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更丰富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的积极财政政策,应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收入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相当数量的居民收入下降较多,消费能力相应下降。对于低收入群体,仅有消费券是不够的,可直接给他们发放现金补助,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其消费能力。对于收入减少较多的中等收入群体,可以适当减免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的金额,或延迟汇算清缴,从而释放出一定的消费能力。此外,在医疗、养老、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消费,财政政策都可以有所作为。针对这些公共服务的短板领域,只能通过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来直接拉动消费需求。部分公共消费可以直接替代个人消费,从而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间接拉动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