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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RCH合作社的经营特色
发行时间:2012-05-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德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达,合作金融网络遍及城乡。合作社依靠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利润等方式,获得了农民的支持,发展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经济实体,RCH作社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RCH合作社是德国下萨克森州莱格瑞镇的农场主合办的基层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政府占有25%的股份,其余股份归社员所有。合作社共有125名社员,资产达5600万欧元,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仓储、加工、销售,以及信贷支持等全方位服务。

RCH合作社在经营模式方面,具有以下特色:

权利共有与经理人管理相结合RCH合作社在经营上实行股份制,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3个机构,各机构权力均等,彼此不存在隶属关系。合作社的管理决策机构是社员大会,每年选举一次,股份多少并不与投票权挂钩,社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制。保障了全体成员的参与权与表决权,限制了资本对民主意志的制约作用。社员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各3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通过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代表社员负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由理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决策由经理人制定和实施,包括扩建仓库,投资新项目等,财务支出接受监事会及审计协会的监督。同时规定受聘的经理人必须是合作社股东,使经理人利益与合作社利益高度一致,确保经理人的经营决策始终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

民主管理与政府支持相结合RCH合作社的核心原则是“民有、民管、民享”,由入股社员拥有并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社员是合作社真正的主人,监事会、理事会、经理的工作都必须处于社员的监督之下,当社员与管理层的决议出现分歧时,社员可以行使否决权。RCH合作社是兼有企业和共同体两种性质的特殊经济组织,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完全的企业化管理,呈现出规模化组织、专业化经营、企业化运作的特点。独立于政府,但政府也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合作社充分的支持。如对合作社免征营业税、机动车辆税等,合作社以税后利润进行投资可免交所得税,政府还为合作社提供信息咨询、农机出租等服务。

德国:RCH合作社的经营特色
发行时间:2012-05-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德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达,合作金融网络遍及城乡。合作社依靠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利润等方式,获得了农民的支持,发展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经济实体,RCH作社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RCH合作社是德国下萨克森州莱格瑞镇的农场主合办的基层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政府占有25%的股份,其余股份归社员所有。合作社共有125名社员,资产达5600万欧元,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仓储、加工、销售,以及信贷支持等全方位服务。

RCH合作社在经营模式方面,具有以下特色:

权利共有与经理人管理相结合RCH合作社在经营上实行股份制,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3个机构,各机构权力均等,彼此不存在隶属关系。合作社的管理决策机构是社员大会,每年选举一次,股份多少并不与投票权挂钩,社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制。保障了全体成员的参与权与表决权,限制了资本对民主意志的制约作用。社员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各3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通过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代表社员负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由理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决策由经理人制定和实施,包括扩建仓库,投资新项目等,财务支出接受监事会及审计协会的监督。同时规定受聘的经理人必须是合作社股东,使经理人利益与合作社利益高度一致,确保经理人的经营决策始终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

民主管理与政府支持相结合RCH合作社的核心原则是“民有、民管、民享”,由入股社员拥有并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社员是合作社真正的主人,监事会、理事会、经理的工作都必须处于社员的监督之下,当社员与管理层的决议出现分歧时,社员可以行使否决权。RCH合作社是兼有企业和共同体两种性质的特殊经济组织,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完全的企业化管理,呈现出规模化组织、专业化经营、企业化运作的特点。独立于政府,但政府也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合作社充分的支持。如对合作社免征营业税、机动车辆税等,合作社以税后利润进行投资可免交所得税,政府还为合作社提供信息咨询、农机出租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