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产权制度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所讲的产权,除了各种有形资产产权,还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知识产权等各种无形资产产权。
一、企业无形资产的定义及重要性
相对于企业的有形资产(即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没有物质实体而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我国
在经济竞争以及科技竞争十分激烈的当今世界,无形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有着显著的贡献。在经济发达国家,科学技木等无形资产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已达60%~80%。无形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张俊芳等的研究报告,我国无形资产主要源于创新资产与组织资本的贡献,且无形资产总量及其在GDP的比重呈现明显增长态势,2005年-2012年,我国无形资产投入量逐年提升,由2005年的6868.5亿元增长至2012年的26756.2亿元,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1.7%,占GDP的比重也由2005年的3.74%,逐年增长至2012年的5.16%,已成为国家价值创造和核心竞争力的来源。虽然我国无形资产总量及其占GDP的比重不断攀升,但与国外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我国的无形资产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我国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来看现状不容乐观,绝大部分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管理乃处于相对低层次的水平,尤其是企业在转制、重组、参股、出售等经济体制改革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中,涉及到产权结构、组织形式、资源整合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以各种形式流失的无形资产依然很多,给各种所有制企业造成巨大的资产损失。当前,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无形资产的数量和种类也会与日俱增,其作用和重要性也将更为突出,传统的以经济规模大小来衡量企业竞争力的时代将有所改变,企业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汇期的发展路径,必须通过创立无形资产的核心竞争力,来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的现象不容忽视
我国企业有形资产流失的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但是企业资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形资产的流失,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如据2003年5月《中国青年报》报道,哈尔滨市松花江大饭店、紫罗兰摄影社、道里文化用品商店、妇儿商店、光明眼镜店等12家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完成了国有资产退出改革,退出的资产总额近3亿元,变成清一色的民营股份制企业,但在改革转制中资产评估的内容只针对有形资产,而无形资产无一评估,使得这12家企业的无形资产隐性变相流失。可以看到,我国企业在改革改制中还缺乏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与评估十分薄弱,企业无形资产由于未评估、少评估而流失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的形式中,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流失的现象也不容忽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企业在保护无形资产方面意识淡薄,导致了一部分著名品牌商标的流失,令人惋惜。如20世纪80年代,“活力28”曾是众人皆知的洗衣粉品牌,是第一个引发国内浓缩洗衣粉新革命的企业,鼎盛时期的市场占有率曾高达80%,占据了全国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据称当时其商标价值高达10亿元。1996年“活力28”企业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但合资后德方却没有发展洗衣粉事业,而有意冷藏“活力28”,使多年积累起来的“活力28”品牌效应、无形资产丧失,“活力28”这个曾经有过无数第一的中国民族品牌企业从此一蹶不振。
品牌等无形资产是企业乃至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也是经济全球化中重要的资源要素。由于品牌意识淡薄、品牌保护不力,我国企业著名品牌、驰名商标等在海外被抢注而造成无形资产流失的状况同样令人痛心。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抢注我国出口商品商标达2000多起,造成每年约10亿元的无形资产流失;被国外抢注的我国知名品牌商标,涉及家电、服装、化妆品、饮料、食品等多个行业,如同仁堂、女儿红、杜康、狗不理、英雄金笔等在日本被抢注,信阳毛尖、龙井茶、碧螺春、大红袍等多个茶叶品牌名称在韩国被抢注,长虹彩电在泰国、印尼等地被抢注,青岛啤酒等在美国被抢注。海外商标的抢注曾是我国企业难以言说的痛,而随着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发生的流失现状,使各类企业的经济损失相当惨重,严重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有所增强,商标品牌的国际注册数量不断上升,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截至2017年,我国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4810件,同比增长59.6%,排名全球第三位。
未来的国际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品牌的竞争。2018年4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上海要全力打响“四大品牌”建设,这是上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战略、着眼未来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集体经济有许多轻工业名牌企业、“老字号”知名品牌,新形势下集体企业必须面向国际、面向未来,抓住品牌经济发展主线,发挥无形资产作用效力,积极主动作为、凝聚优势合力、提高创新能力,重振名企名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更好地落实和服务国家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集体经济的力量。
三、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亟待加强
2014年,各大网络媒体的一篇报道《天味食品主力商标取自集体企业,估值不足10万引争议》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好人家”“大红袍”“天车”等三个商标的调味品是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柱产品,其中“好人家”“大红袍”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好人家”“大红袍”等商标权原本来自于一家集体企业——成都天味食品厂,而成都天味食品厂正是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文曾经担任过法人代表的企业。邓文1999年6月从成都天味食品厂停薪留职后,成为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创办者,而成都天味食品厂却在邓文停薪留职后停业。而后,邓文仅以评估价值9.86万元就顺理成章地获得了成都天味食品厂“好人家”和“大红袍”的商标权,而这不到10万元的商标评估价引起了舆论的质疑。此次“好人家”和“大红袍”商标权评估采用的是成本法,按照商标价值评估常用的三种方法,成本法被认为是提供商标评估最低限度的基础数字,如结合收益法,“好人家”和“大红袍”商标估值必定远远超过10万元。由此可见,集体企业在类似案例的改革改制中,还存在相当严重的商标价值被低估等无形资产流失的情况。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集体企业纷纷进行所有制改革,引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现代企业制度,以求达到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发展潜力的目标。但是,与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相伴带来的问题也随之加剧,特别是集体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流失问题比较严重,企业和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由于集体的无形资产流失不像有形资产流失那样看得见、摸得着、算得清,往往处于隐蔽状态,流失的渠道更是多而复杂,因而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据有关资料反映,在1983 年至1993年全国各种所有制企业改革改制期间,每年流失的资产达上百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国有、集体企业的无形资产。随着近几年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集体企业在改革改制的产权关系变动过程中,对有形资产都进行了价值评估,但大多数集体企业对知识产权、品牌商标、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却没有进行相应的定量评估,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的少评估、不评估现象仍比较严重。
集体资产是维系集体企业命运、关联集体企业职工根本利益的重要支柱,其中无形资产作为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集体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一笔重要资本,是获得超额利润的一项重要资源。因此,在集体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在集体企业进行改革改制和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评估,只有保护好无形资产不流失,才能确保集体企业全部资产的保值增值,才能更有效、更完整地维护好集体企业全部资产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集体企业无形资产保护的对策思考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期间虽然有过失误和教训,但仍对我国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保持良好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兴起、随着我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的推进,无形资产作为增强企业软实力的重要因素,将会成为企业致胜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监管,阻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价值,既是推进集体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战略性资产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撑,更是促进集体企业面向国际、面向未来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核心。
1.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监管。实现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无形资产是关键要素资源之一,因此必须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并强化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无形资产核心要素培育,将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上升到战略发展层面。一是完善政策法规防止集体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由于相关政策法规的缺位和滞后,长期以来集体企业普遍存在产权主体不明晰、产权界定难等问题,使集体企业在改革改制时将无形资产产权无偿转让或作价过低,造成无形资产流失。因此,需要加快完善集体企业的政策和法制环境,理清产权属性,明晰产权关系,以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行为,预防和阻止集体企业无形资产流失。二是通过监管机构强化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监督管理。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集体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需要通过国家层面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来健全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指导、规范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切实强化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工作。三是建立集体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管理体制。由于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难道比较大,许多集体企业没有建立起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从而造成无形资产的萎缩和流失。因此,集体企业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重视程度,将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上升到企业战略发展层面,并结合自身特点全面合理地进行制度设计,建立全覆盖的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
2.构建统计体系审计制度。目前我国企业对无形资产统计核算的依据是《新会计准则第6号》,但是由于无形资产数据的难以采集、统计方法繁复、测算难度比较大,各研究机构或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统计测算分析方法仍然借鉴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技术,严重缺乏集体所有制企业无形资产的国家分类标准和权威部门统计数据,因此必须加快建设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核算科学的现代统计体系,建立完善无形资产国家统计标准,加强对集体经济无形资产的统计测算分析。一是建立集体企业无形资产国家统计指标体系。急需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建立无形资产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无形资产统计账户,加强对集体企业进行无形资产的统计调查,规范、指导集体企业开展无形资产测算,使集体企业的无形资产统计数据更具准确性和权威性,助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集体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统计制度。集体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的无形资产统计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档案库,设置专门部室,配置专职人员,制定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地统计测算分析无形资产,确保无形资产能够保值增值并发挥作用,促进集体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集体企业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建立有效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集体企业还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建立并实施无形资产保护机制,加强对投资、开发、购入、使用等过程中的无形资产的审核监控,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尽早纠正偏差,提高集体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防范无形资产损失风险。
3.规范评估机制交易程序。健全完善产权要素市场体系,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机制交易程序,对于集体企业在改革改制中界定资产产权、优化资源配置、保护无形资产不受侵犯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加快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标准体系和产权交易程序。一是规范集体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机制。按照现有的制度法规,制定适合实际操作的集体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办法,在评估时应将成本、收益、寿命、合同等随机因素和行业对比因素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注意无形资产的取得时间及有效期限、申请及注册登记费用、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同行业无形资产的计算标准和依据、未来效益的预测等因素,避免集体企业在投资决策、战略性调整过程中的无形资产损失。二是规范集体企业无形资产产权交易程序。在集体企业改革改制中,常常涉及无形资产的拍卖转让,但由于一些相应的法规和制度不完善,无形资产的产权交易还不够规范,影响了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不利于集体企业进行转制、重组、参股、出售等经济体制改革和资源优化配置,因此需要完善政策健全法制,规范集体企业无形资产产权交易行为,推进产权要素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三是加强集体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监督。集体企业在改革改制时,由于经营者持股的导向性,使资产评估方法、改制方案拟定以及在改革改制工作实施过程中容易忽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因此对于应当进行评估而不评估、少评估的有关责任者,以及造成评估失实、失真、失范者,应予以严厉处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防止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的人为流失。
4.增强保护意识法制观念。在集体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有形资产容易受到关注和重视,而无形资产由于形态上的特殊性,大多数集体企业未能充分了解并引起足够重视,因而忽视了其价值。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重要性,通过唤醒集体企业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才能有效阻止无形资产的萎缩和流失,保证集体企业全部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发挥作用效力。一是提高集体企业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普及工作,充分认识无形资产所具有的特点和复杂性,以及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和未来发展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增强集体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意识,加强无形资产的内部监控管理,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交易体系,防止集体企业无形资产的萎缩流失。二是强化集体企业依法保护无形资产的观念。强化依法保护无形资产的观念是防范无形资产流失的第一道关,因此任何一个集体企业都应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全面依法治企,增强用法律手段保护无形资产的意识,对于知识产权、品牌商标、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要及时登记注册,对于无形资产侵权行为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坚决制止,充分重视无形资产的法律效力,在集体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合作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集体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等战略性调整过程中,确保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在法律保护下能够发挥应有作用,增加合作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本文参加上海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