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商局近日出台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贯彻实施意见”共28条,其中第28条提出,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股权化运作,允许以量化的村级集体资产出资设立开展自有资产管理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对具备条件的,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家乐、农村经纪人、渔业养殖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发展运作模式,培育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