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城镇合作经济信息 >> 正文
十二部门联合发布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发行时间:2012-03-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近日,农业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水利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等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6663家合作社示范社榜上有名。

    这次公布的首批66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从地区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示范社分别占总数的50.5%31.1%18.5%。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占57.2%,畜牧业占24.3%,渔业、林业及其他产业示范社占18.5%这批合作社示范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展示了示范和带头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尽快建立示范社建设的沟通协商制度,形成全国发布、重点扶持的工作机制,共同适时向社会各界发布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成果,扩大示范社的社会影响,着力营造有利于示范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进一步落实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政策,加大对示范社支持力度,在涉农项目安排、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加快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示范社,使之率先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十二部门联合发布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发行时间:2012-03-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近日,农业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水利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等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6663家合作社示范社榜上有名。

    这次公布的首批66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从地区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示范社分别占总数的50.5%31.1%18.5%。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占57.2%,畜牧业占24.3%,渔业、林业及其他产业示范社占18.5%这批合作社示范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展示了示范和带头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尽快建立示范社建设的沟通协商制度,形成全国发布、重点扶持的工作机制,共同适时向社会各界发布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成果,扩大示范社的社会影响,着力营造有利于示范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进一步落实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政策,加大对示范社支持力度,在涉农项目安排、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加快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示范社,使之率先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