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后,又一项关系长远的重大改革。烟台市在去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2018年全面推开改革。重点把握“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四道关口,确保改革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
在具体改革中,全市引入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改革工作的亮点。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由农业经管部门进行培训。接受县农业局和镇街政府的指导,接受村民的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清产核资,彻底摸清乡镇、村、组“三级资产”和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全面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有效。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有5600多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占比87.6%;1400多个村(居)先期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预计年底前,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