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城镇合作经济信息 >> 正文
墨西哥“村社”土地制度
发行时间:2018-03-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村社”一词来源于拉丁语,原指市镇城门附近的市郊公用地。后用来特指墨西哥印第安人村庄的公地。墨西哥的村社土地制度起源于阿兹特克人的卡尔普伊制度,后成为墨西哥重要的土地制度之一。村社土地制度在明晰产权、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2年,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签订,墨西哥政府决定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一、政府对村社的土地重新进行测量,然后依据测量结果对村社土地总量、农场内各家庭及家庭成员的土地份额(主要是耕地和居住用地)进行登记;二、重新登记之后的村社获得法人资格,也具有了与集体组织之外的投资者或合作者签订合同、开展合作的权利。政府不再担负给新增农场成员分配一定数额土地的义务。也不再享有调整村社土地的权力;三、村社的事务完全由农场自主决定,村社成员可以自由的出售、出租、抵押土地,但是当村社成员将自己的土地出售给农场以外的其他主体时,必须获得全体农场成员2/3以上的同意;四、经过多数村社成员表决同意,村社可以解散,农场所拥有的土地由成员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配,但个体成员拥有的土地不得超过100公顷。村社集体解散或者成员脱离集体之后,相关土地出售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提供的评估价;五、既不想出租也不愿意出售自己土地的村社成员,可通过相互联合以提高生产效率或扩大生产规模,也可以选择与集体之外的公司合资或者合作来经营自己的土地;六、重新登记后的村社可以吸收新成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土地权利,并且必须在村社内至少居住一年并获得村社成员大会认可。当然,村社可以在此基础之上设置其他的成员资格要求。

经过改革,村社土地制度有效解决了当时土地被少数特权阶层垄断的问题。同时,村社土地制度还改变了村社和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现代民主模式得以在集体内部实行——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是村社的最高决策机关,所有重要的集体事务都要经过成员大会批准才能生效。墨西哥政府为了配合土地改革,对村社及社员的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及颁发土地权属证书。先后建立了1个土地法律办公室、42个土地法院和1个上诉法院的专门法院系统,专司村社/合作社的土地纠纷。为了进一步确认农民的土地权利,政府还开展了一个名为“确认村社土地和城市房屋土地权利”的志愿项目,项目致力于通过民众自愿申请登记来明晰集体土地及其成员的土地产权。截止2005年,墨西哥全国已有96%的农业家庭参与了该项目,89%的村社/合作社成员获得了土地权属证书。

墨西哥“村社”土地制度
发行时间:2018-03-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村社”一词来源于拉丁语,原指市镇城门附近的市郊公用地。后用来特指墨西哥印第安人村庄的公地。墨西哥的村社土地制度起源于阿兹特克人的卡尔普伊制度,后成为墨西哥重要的土地制度之一。村社土地制度在明晰产权、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2年,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签订,墨西哥政府决定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一、政府对村社的土地重新进行测量,然后依据测量结果对村社土地总量、农场内各家庭及家庭成员的土地份额(主要是耕地和居住用地)进行登记;二、重新登记之后的村社获得法人资格,也具有了与集体组织之外的投资者或合作者签订合同、开展合作的权利。政府不再担负给新增农场成员分配一定数额土地的义务。也不再享有调整村社土地的权力;三、村社的事务完全由农场自主决定,村社成员可以自由的出售、出租、抵押土地,但是当村社成员将自己的土地出售给农场以外的其他主体时,必须获得全体农场成员2/3以上的同意;四、经过多数村社成员表决同意,村社可以解散,农场所拥有的土地由成员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配,但个体成员拥有的土地不得超过100公顷。村社集体解散或者成员脱离集体之后,相关土地出售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提供的评估价;五、既不想出租也不愿意出售自己土地的村社成员,可通过相互联合以提高生产效率或扩大生产规模,也可以选择与集体之外的公司合资或者合作来经营自己的土地;六、重新登记后的村社可以吸收新成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土地权利,并且必须在村社内至少居住一年并获得村社成员大会认可。当然,村社可以在此基础之上设置其他的成员资格要求。

经过改革,村社土地制度有效解决了当时土地被少数特权阶层垄断的问题。同时,村社土地制度还改变了村社和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现代民主模式得以在集体内部实行——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是村社的最高决策机关,所有重要的集体事务都要经过成员大会批准才能生效。墨西哥政府为了配合土地改革,对村社及社员的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及颁发土地权属证书。先后建立了1个土地法律办公室、42个土地法院和1个上诉法院的专门法院系统,专司村社/合作社的土地纠纷。为了进一步确认农民的土地权利,政府还开展了一个名为“确认村社土地和城市房屋土地权利”的志愿项目,项目致力于通过民众自愿申请登记来明晰集体土地及其成员的土地产权。截止2005年,墨西哥全国已有96%的农业家庭参与了该项目,89%的村社/合作社成员获得了土地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