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公司在债转股过程中如何控制风险?
答:为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公司债权转股权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从当事人承诺、依法评估和验资、信息公开、依法处罚等四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用于债权转股权的债权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当事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或债的产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导致债权无效,而不能作为出资转为股权。因此,为防范风险,办法规定,当事人在债权转股权过程中应对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负责,在办理债权转股权登记时应提交相关承诺书。
我们知道,债权属于非货币财产,因此有必要由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债权进行评估,之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为防范风险,办法规定,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验资证明应当包括债权的基本情况、评估情况、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等。
信息公开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为保障公众及时、准确地获知公司债权转股权相关信息,办法规定,债权转股权的公司登记信息和违法行为处罚结果都必须依法予以公开,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查询。
此外,为防范风险,办法还规定,对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罚种类包括: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资格证书和吊销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