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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与集体所有制经济改革深化
发行时间:2017-02-15
网站编辑:傅尔基
来源:研究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和贡献。中外合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等都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今后集体经济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方向。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

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人们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创新。实际上,党的十五大《报告》首先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相继丰富内涵,明确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理论贡献在于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一)自党的十五大以来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

1、党的十五大开创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

2002年11月,党的十五大《报告》首先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拓展了公有制经济范围,明确社会主义可以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实际上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2、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大、十七大相继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些论断都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途径——股份制改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从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相互投资参股角度揭示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内涵;并且明确了股份制是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

(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贡献

1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和贡献主要在于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意义非常重大找到了、指明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民共进”的有效实现形式,从所有制结构中外在并存发展转向所有制实现形式中内在融合发展,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联合发展,优势互补,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利作用和深化改革重点

对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两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也就是说,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又拓展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从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点是让更多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交叉持股、股份制企业员工持股,即“三个允许”:“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二、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

从包括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与包括私人资本和外商资本在内的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来看,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

(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先行形式

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外经营者投资的股权式合营企业或契约式合作企业

改革开放初期以来,为了引进外资及其技术、管理,搞活我国国企,发展外向型经济,我国以国营企业、乡镇企业为主体和控股、与外商(初期主要是海外华商)合资合作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是契约式中外合营企业。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中外合作经营者对企业都有投资,但可以将各自的投资不作价,以提供条件与对方合作经营,不计算投资比例,不按投资比例分配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均由中外投资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定

2、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加以利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起步阶段。中外合资企业等“三资企业”被看做是国家资本主义的较好形式。当时,我国强调在国营企业、乡镇企业为主体下发展公有资本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等,中外合资企业等“三资企业”是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2001年,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放宽外商合资投资股权比例可以提高到50%及其以上,并进一步把中外合资企业等看作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形式

1、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典型实现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不同性质、种类和形式资本以股份金额相等、份额平等方式集中起来、按照出资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法人经营一种财产组织形式。按照设立方式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招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近现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占据统治地位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公有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应当采用的企业财产组织主要形式。

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目标实现形式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沪深两地就有一些集体、国企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成立股份公司。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打开了公有制企业股份制改革、吸收社会资本上市通道。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我国改革开放真正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成为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大量国有股变成可上市交易公众股。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发展的目标实现形式。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形式

1、关于股份合作制是否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城乡集体经济改革的主要实现形式。那么,股份合作制是否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理论界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不是”。因为,股份合作制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结合,仅仅是集体资本与职工个人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没有私人资本参与,本质上还是集体经济性质。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因为,股份合作制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结合,既有集体经济公有资本,又有集体企业员工个人股份,体现了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特征。

2、确认股份合作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的主要理论和统计依据

笔者认为,确认股份合作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关键之一是能否把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里员工个人参与持股同样看成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三个允许”之一“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事实上,我国学者多认同美国公司中“职工持股计划”——曾被称为“人民资本主义”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一种资产组织形式。但是,只有集体资本与个人资本“二合一”、缺少外部私人资本融入,似乎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显论据不够充分。所以,关键之二是要看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是否在集体资本与个人资本外还有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参股。我国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明确指出: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由此可以认定,我国股份合作企业是集体(合作)资本与企业职工资本加上社会资本“三合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

三、关于集体经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合作)经济始终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为今后集体经济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上海集体(合作)经济是上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企业分类改革,有进有退,在艰难探索中谋求发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集体企业有部分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推行员工持股,有部分转制为私营企业,极少数“大集体”企业重新被国有企业收购,仍有部分老的集体企业进行了经营机制市场化改革,“退二进三”,激发老集体企业活力,适应开放市场经济发展,解决了一大部分(弱势)劳动群体就业。在2013年上海市按经济类型划分的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中,集体经济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有2000亿元。从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资产总额基本稳定,处于市中心的使用土地和厂房市价升值幅度较大,但是在各种经济类型中比重有所下降。2013年,本市郊区九区县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总资产为2398.4亿元,总负债实际为1650.32亿元,净资产718.5亿元(已剔除外来资本享有的权益29.6亿元)。主要集中在近郊四区闵行、嘉定、宝山和浦东,四区58个镇级、825个村级、7818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占全市总资产的73.1%。其中,经营性资产约占六成,逐年增长,结构优化,收益增加。 2013年,在上海市按经济类型划分的单位从业人员中,集体经济吸收从业人员22.11万人,占1.81%。从1993年到2013年,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先增后减“正态分布”,年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保持在158.67亿元,占比较高。从1990年-2013年,集体经济增加值总量逐年增长,从1990年189.16亿元增长到2013年967.39亿元,增加5倍,但所比重持续下降,从1990年24.8%大幅降到2013年4.4%。

2、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城乡股份合作企业由蓬勃发展转向稳定发展

股份合作企业的建立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农村,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股份合作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到了1998年,股份合作企业在城市也得到了不断推广,并已成为集体企业改制的一种重要形式。鉴于股份合作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资本与劳动相结合,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将其定性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上个世纪90年代,上海股份合作企业蓬勃发展。从2010年到2013年数据看,上海股份合作企业数量依然保持基本稳定,略有减少。这是因为,近年来,城镇几乎没有新设股份合作企业,原先一部分股份合作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个别股份合作企业又被国有企业收购。但在市郊农村,各种形式股份合作企业如专业股份合作企业、社区股份合作企业、土地股份合作企业大力推进。截至2013年,上海有股份合作企业2000家。

(二)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全面深化集体资产、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1、总体思路

2014年9月29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提出“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对于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完善集体经济制度、推进创新转型升级、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指导和政策支持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中之一,就是要积极发展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所以,今后集体经济深化改革的重点是集体资本,集体经济深化改革的方向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是股份合作制,主要途径是加大员工持股力度,吸收社会资本的参与,城镇集体经济重点推进员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市郊农村集体经济重点在专业、社区股份合作改革基础上探索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改革。

2、基本准则

集体经济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要坚持“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特征,遵循“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即“联股联劳”为主原则,实施全员持股,给予高管、技术骨干等一定比例的股权激励,完善员工持股流转和退出机制,同时,通过定向募集、增发股份等,有条件地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本、包括技术入股等,形成多元、开放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3、注重解决产权明晰问题

集体经济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必须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清晰、主体不明确、受到行政干预过多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集体企业、尤其是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形成状况十分复杂,普遍存在原始投入不清、产权主体不清、企业发展中资产关系不清的现象,由此带来这些企业改革中各项举措难以入手。由于一些城镇集体企业的原始出资人或无案可查,或已经退休,在职人员与企业没有资产关系,上级部门或公司也没有资产处置权力,代表者的缺失使企业在经营决策和体制改革等方面难有作为。一些集体企业留有一部分国有资产,应当秉持公平产权原则,推动国资股份与集体股份、个人持股公平对待,避免对集体股权、个人持股持表决权、决策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歧视和侵犯。

4、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

适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加强研究、修改完善相应的法律,重点修改、补充《公司法》及相关的投资法中涉及混合多元股权、特别是集体资本法人股和员工个人持股的设立、方式、交易和管理规范。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础上,总结和梳理以往股份合作制企业经验和法规,借鉴国外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规,研究、制定和出台《股份合作制企业法》。

5、主动对接资本市场

引导、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制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加强筛选,重点培育,辅导改制,补贴上市。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股份合作制企业较为适合对接股权交易中心,以利于增强股权流动性和整合性。积极探索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争取公开募集上市,尤其是在新三板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发展壮大,并为投资入股的私募基金等打开退出通道。   5900

(作者为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理事,本文系作者在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学术年会上的主题演讲)

论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与集体所有制经济改革深化
发行时间:2017-02-15
网站编辑:傅尔基
  
来源:研究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和贡献。中外合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等都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今后集体经济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方向。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

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人们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创新。实际上,党的十五大《报告》首先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相继丰富内涵,明确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理论贡献在于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一)自党的十五大以来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

1、党的十五大开创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

2002年11月,党的十五大《报告》首先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拓展了公有制经济范围,明确社会主义可以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实际上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2、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大、十七大相继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些论断都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途径——股份制改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从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相互投资参股角度揭示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内涵;并且明确了股份制是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

(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贡献

1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发展和贡献主要在于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意义非常重大找到了、指明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民共进”的有效实现形式,从所有制结构中外在并存发展转向所有制实现形式中内在融合发展,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联合发展,优势互补,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利作用和深化改革重点

对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两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也就是说,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又拓展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从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点是让更多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交叉持股、股份制企业员工持股,即“三个允许”:“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二、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

从包括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与包括私人资本和外商资本在内的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来看,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

(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先行形式

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外经营者投资的股权式合营企业或契约式合作企业

改革开放初期以来,为了引进外资及其技术、管理,搞活我国国企,发展外向型经济,我国以国营企业、乡镇企业为主体和控股、与外商(初期主要是海外华商)合资合作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是契约式中外合营企业。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中外合作经营者对企业都有投资,但可以将各自的投资不作价,以提供条件与对方合作经营,不计算投资比例,不按投资比例分配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均由中外投资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定

2、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加以利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起步阶段。中外合资企业等“三资企业”被看做是国家资本主义的较好形式。当时,我国强调在国营企业、乡镇企业为主体下发展公有资本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等,中外合资企业等“三资企业”是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2001年,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放宽外商合资投资股权比例可以提高到50%及其以上,并进一步把中外合资企业等看作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形式

1、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典型实现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不同性质、种类和形式资本以股份金额相等、份额平等方式集中起来、按照出资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法人经营一种财产组织形式。按照设立方式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招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近现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占据统治地位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公有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应当采用的企业财产组织主要形式。

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目标实现形式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沪深两地就有一些集体、国企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成立股份公司。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打开了公有制企业股份制改革、吸收社会资本上市通道。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我国改革开放真正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成为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大量国有股变成可上市交易公众股。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发展的目标实现形式。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形式

1、关于股份合作制是否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城乡集体经济改革的主要实现形式。那么,股份合作制是否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理论界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不是”。因为,股份合作制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结合,仅仅是集体资本与职工个人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没有私人资本参与,本质上还是集体经济性质。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因为,股份合作制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结合,既有集体经济公有资本,又有集体企业员工个人股份,体现了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特征。

2、确认股份合作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的主要理论和统计依据

笔者认为,确认股份合作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关键之一是能否把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里员工个人参与持股同样看成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三个允许”之一“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事实上,我国学者多认同美国公司中“职工持股计划”——曾被称为“人民资本主义”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一种资产组织形式。但是,只有集体资本与个人资本“二合一”、缺少外部私人资本融入,似乎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显论据不够充分。所以,关键之二是要看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是否在集体资本与个人资本外还有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参股。我国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明确指出: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由此可以认定,我国股份合作企业是集体(合作)资本与企业职工资本加上社会资本“三合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另一种重要实现形式。

三、关于集体经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合作)经济始终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为今后集体经济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上海集体(合作)经济是上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企业分类改革,有进有退,在艰难探索中谋求发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集体企业有部分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推行员工持股,有部分转制为私营企业,极少数“大集体”企业重新被国有企业收购,仍有部分老的集体企业进行了经营机制市场化改革,“退二进三”,激发老集体企业活力,适应开放市场经济发展,解决了一大部分(弱势)劳动群体就业。在2013年上海市按经济类型划分的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中,集体经济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有2000亿元。从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资产总额基本稳定,处于市中心的使用土地和厂房市价升值幅度较大,但是在各种经济类型中比重有所下降。2013年,本市郊区九区县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总资产为2398.4亿元,总负债实际为1650.32亿元,净资产718.5亿元(已剔除外来资本享有的权益29.6亿元)。主要集中在近郊四区闵行、嘉定、宝山和浦东,四区58个镇级、825个村级、7818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占全市总资产的73.1%。其中,经营性资产约占六成,逐年增长,结构优化,收益增加。 2013年,在上海市按经济类型划分的单位从业人员中,集体经济吸收从业人员22.11万人,占1.81%。从1993年到2013年,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先增后减“正态分布”,年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保持在158.67亿元,占比较高。从1990年-2013年,集体经济增加值总量逐年增长,从1990年189.16亿元增长到2013年967.39亿元,增加5倍,但所比重持续下降,从1990年24.8%大幅降到2013年4.4%。

2、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城乡股份合作企业由蓬勃发展转向稳定发展

股份合作企业的建立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农村,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股份合作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到了1998年,股份合作企业在城市也得到了不断推广,并已成为集体企业改制的一种重要形式。鉴于股份合作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资本与劳动相结合,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将其定性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上个世纪90年代,上海股份合作企业蓬勃发展。从2010年到2013年数据看,上海股份合作企业数量依然保持基本稳定,略有减少。这是因为,近年来,城镇几乎没有新设股份合作企业,原先一部分股份合作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个别股份合作企业又被国有企业收购。但在市郊农村,各种形式股份合作企业如专业股份合作企业、社区股份合作企业、土地股份合作企业大力推进。截至2013年,上海有股份合作企业2000家。

(二)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全面深化集体资产、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1、总体思路

2014年9月29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提出“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对于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完善集体经济制度、推进创新转型升级、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指导和政策支持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中之一,就是要积极发展集体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所以,今后集体经济深化改革的重点是集体资本,集体经济深化改革的方向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是股份合作制,主要途径是加大员工持股力度,吸收社会资本的参与,城镇集体经济重点推进员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市郊农村集体经济重点在专业、社区股份合作改革基础上探索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改革。

2、基本准则

集体经济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要坚持“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特征,遵循“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即“联股联劳”为主原则,实施全员持股,给予高管、技术骨干等一定比例的股权激励,完善员工持股流转和退出机制,同时,通过定向募集、增发股份等,有条件地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本、包括技术入股等,形成多元、开放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3、注重解决产权明晰问题

集体经济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必须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清晰、主体不明确、受到行政干预过多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集体企业、尤其是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形成状况十分复杂,普遍存在原始投入不清、产权主体不清、企业发展中资产关系不清的现象,由此带来这些企业改革中各项举措难以入手。由于一些城镇集体企业的原始出资人或无案可查,或已经退休,在职人员与企业没有资产关系,上级部门或公司也没有资产处置权力,代表者的缺失使企业在经营决策和体制改革等方面难有作为。一些集体企业留有一部分国有资产,应当秉持公平产权原则,推动国资股份与集体股份、个人持股公平对待,避免对集体股权、个人持股持表决权、决策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歧视和侵犯。

4、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

适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加强研究、修改完善相应的法律,重点修改、补充《公司法》及相关的投资法中涉及混合多元股权、特别是集体资本法人股和员工个人持股的设立、方式、交易和管理规范。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础上,总结和梳理以往股份合作制企业经验和法规,借鉴国外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规,研究、制定和出台《股份合作制企业法》。

5、主动对接资本市场

引导、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制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加强筛选,重点培育,辅导改制,补贴上市。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股份合作制企业较为适合对接股权交易中心,以利于增强股权流动性和整合性。积极探索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争取公开募集上市,尤其是在新三板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发展壮大,并为投资入股的私募基金等打开退出通道。   5900

(作者为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理事,本文系作者在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学术年会上的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