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改革 转型发展 壮大区属集体经济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 傅凤翔
一、静安区属集体经济的变革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静安集体经济从块体制、规模角度来说,保持都是比较完整的。区集体经济起源是50年代里弄生产组,真正形成是70年代末大批知青回沪后组建街道工业或区属集管企业。80年代和90年代初,静安集体工业也曾成为市场经济的领跑者,拥有2家上市公司(延中实业、海鸟电子),从依附大工业加工到终端产品销售,当时在全市区属集体系统中名列前茅。1992年底区集管局下属企业有169家,职工1.27万余人,年产值7.8亿元。但从90年代中期开始区属集体企业经营业绩大幅度滑坡,出现大面积亏损。到90年后期根据政府倡导对大批小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先后改制了80余家企业。到2000年,借助“协保”政策,关、停、并、转80余家企业,协保签约7000多人。当时,区属集体经济已经是“一穷二白”。政府对工业局的总体要求是“自家孩子自家抱”、“后院不起火”、“确保一方平安”,同时也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静安区属集体经济的转型发展
严峻形势下,怎么办?要“看好门、养好人”,就必须在产业上有所发展。当时我们根据市经委一位领导的建议,改造空置的工业老厂房,搞都市型工业园区。但我们已没有自有厂房。如果说,我们以后在转型上做得还可以,与地方政府和市经委支持是分不开的。我们第一个购买的是苏州河边原上无三厂(德加拉公司)的厂房,通过市经委协调,2004年收购成功并完成改造,开始了转型发展的航程。
第一步,体制机制转型:
一是拆以块为主的行政性管理公司,建以条为主的四个工作机构:(1) 以资产为纽带的资产经营公司;(2) 对关闭的空壳企业管理和下岗协保人员托管托养的劳动服务公司;(3) 为80多个改制企业社会化管理的小企业服务中心;(4) 受政府委托对市属放小企业单列托管的放小企业管理中心。
二是工业局翻牌组建静工集团,原政府职能归区经委,企业管理责任归静工集团,按照企业化运作,把所属企业的零散的资产和紊乱的管理要素收归集团,理顺体制、机制。在区政府与市国资委、市工商局(相关处室)的多次协调下,解决静工集团的出资人与验资问题,经工商部门登记批准设立静工集团。第二是债务剥离问题,当时静工集团协保欠款将近1个亿,所属企业欠政府近3000万,欠银行近2个亿,压力很大。为支持静工集团转型,政府豁免了企业债务并给予了协保款补贴。我们又积极与银行洽谈协商,以较低清偿率清偿了债务。解决了企业后顾之忧。
三是资产重组,集权管理。静工集团成立后,我们将下属管理性公司的资产、房产集中收缴管理,下属企业厂房动迁补偿由集团统一出面谈判,较好地保障了资产运行的集权和完整性。(1) 凡工作性、管理型机构、公司进行资产剥离,实现预算拨款、收支两条线。(2)凡新设发展项目由集团直接操作,部门职能细化分工。(3)凡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项目,独立运行。(4)原老工业企业,有主业、有效益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年底考核,盈利按10%左右比例收缴;无主业、无效益的企业职工分流、关闭歇业。
第二步,强化产业结构调整:
顺应市、区城市功能转型,我们确立了一手抓都市工业,一手抓都市产业园的两条腿发展战略,优先园区,优化工业。
一是确立主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园区。2004年起步,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搞都市工业园区,第二阶段2006—2008年调整功能为都市产业园区,第三阶段2008年以后升级提升为文化创意园区。以文化创意、时尚设计为业态,经过近8年打造,已初具规模与影响,其标杆为常德路800秀文化创意园区与现代产业大厦,以“静工”品牌打造的由昌平路两侧15家园区组成的“静安都市创意产业集聚带”被命名为“上海名牌”(区域)。
二是经营形式多样化。园区产业发展途径来源:收购旧厂房、全面改造、独立经营动作;与社会资本合作收购,以我为主经营运作;租赁厂房,合作经营(大房东参与小股);管理输出,合作经营;成立专业公司,独立运营。这些年来,我们已形成建设、招商运营、物业管理三支队伍。
三是盘活房产存量。通过社会参股、银行借贷方式以小调大,升级换代,集中管理,盘活零星房1万多平方米。
大力发展园区现代服务业,迅速提升了集团公司经济实力。目前集团公司总资产已达10亿元,管理经营园区12万平方米,其中自有房产占60%,2012年经营性收入1.3亿元。
第三步,切实做好关注民生工作:
集团系统在册职工3000余人,其他从业人员约900人,其中协保下岗人员约1000余人,退休职工20000余人。我们成立专业托管托养工作机构。每年拨出500万元,用于托管托养人员帮困救助。这项措施,有助于企业的和谐稳定,也促进了转型改革的深化发展。
三、转型改革面临的困惑与疑虑
从宏观面看:(1) 集体经济缺乏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现行政策是国资发文、集资参照,但没有国资待遇,执行中往往无法参照;(2) 集体经济联合组织主体不明晰,资产归属问题、共享问题长期解决不了;(3)集体资产与产权属性难界定。
从操作面看:(1) 改制企业关闭中矛盾冲突突出。如企业共享一块的成果谁来分享(资本增值部分),是股东,还是职工(包括退休职工);企业使用权房货币化后的归属(改制时未经评估),如何处置,没有规定;企业关闭后,退休工人谁管?(2)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如区属集体企业第一代退休工人工龄模糊,造成退休金低;第二代退休工人因体制多变、关停并转,档案不齐造成工龄短缺;企业职工要求分享企业动迁补偿款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逐步研究解决,否则会影响区属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顾元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