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何过渡扶持政策?
问: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何过渡扶持政策?
答:上海从今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正式启动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试点。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税制改革原则和上海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近日上海市财政局公布了《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试点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可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通知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对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将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比如“财政分类扶持”,是指财税部门根据试点企业提出申请的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区别对待、分类扶持。其中,对确实由于新老税制转换原因导致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据实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而对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企业,由财税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或工商联建立协调评估机制,共同研究分析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原因,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过渡性财政扶持,并逐步予以规范,以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不过据了解,有关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等具体实施操作办法,财税部门还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