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近期国家在帮扶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方面有何新政策?
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立足部门职能积极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实施。
《通知》明确,依托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内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数量规模、分布情况、人员特点。开展“创业指导进企业、进厂区、进矿区”活动,举办创业辅导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和办事指南,通过录制音像资料或制作网络、移动终端节目等方式,专门针对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创业就业扶持措施和工商登记注册流程,充分发挥当地协会的优势和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职业介绍和招聘活动,鼓励、帮助化解过剩产能职工自主创业或者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
《通知》要求,支持培育适应当地经济产业特色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技术专长的创业创新载体,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地就近转岗创业就业创造条件。根据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的特点和自身意愿,鼓励引导他们创办简便易行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和利用互联网创业,为他们提供便捷优质的咨询、注册服务。指导化解过剩产能职工通过小微企业名录,了解中央和地方有关创业扶持政策,熟悉申请扶持政策的办事流程,帮助他们运用扶持政策解决创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他们依法运用商标、广告,依法年报公示,规范经营,积累商誉,提高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