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撰文指出,国企改革是以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2015年国企改革提出的投资经营公司、职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皆包含在此范围内。当前我国供给侧改革是以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国企改革应由单纯的体制改革逐步向产权体制与产业结构二重奏改革转变,以国企改革促进供给侧改革。
首先,国企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分类改革。针对不同类型国企,公司治理结构应有所区别。例如,对于公益保障型国企的人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司不一定再去搞股份制改革,更不应该以上市为目的。对于竞争型国企,其利润考核、用人分配和薪酬体制,则应按照市场化的标准建立。其次,混改是手段不是目的,焦点应该是经营权,是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是所有权。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核心问题是政企分开,目的是增强国企活力、竞争力与影响力。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完成政企分离;在出资人代表和职业经理人之间,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分开的同时,还应考虑结合的问题,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出资人监督、防止国资流失等。再次,在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时,需注意底线。员工持股应设立负面清单,明确规则,比如增量优先,科技企业优先;不同类型的企业,员工持股的比例也需划分;坚持程序化、公开化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