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已开始全面试行企业会计委派制度。
按照投资主体和资产关系试行的这一财会新制度,具体做法是:对已建立董事会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向董事会负责的财务总监制度;对由投资关系形成的母子公司,实行由母公司向所属子公司委派会计主管;对一些会计核算基础较为薄弱,尚未有合格财会人员的小型经济组织,试行委托经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代理记帐和建帐。
目前上海一些企业存在帐外设帐、编报虚假会计报表、虚列收入等情况,上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这项加强财会管理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