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多形式尝试技术要素参与分配
近年来,绍兴市一些企业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科技开发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大胆尝试让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且,各企业都能结合企业实际,选择适合技术特点与发展要求的收益分配形式。据介绍,其做法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次性奖励。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一次性现金和住房等实物奖励。这种办法出现比较早,目前仍被广大企业普遍采用。
--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科技人员。如新昌制药厂对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科技人员,每年在该成果产生的新增利润中提取15%作为奖励,只要该成果有新增利润,科技人员每年均可取得收益分配。又如绍兴震元制药有限公司规定实施职务技术成果后3年内,从每年企业税后净利润中提取1-3%奖励给科技人员。
--技术入股。将技术成果作价,由成果拥有者认缴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成为公司股东,相应的技术成果形成公司法人财产。如浙江卧龙集团在股份制改革中,专门切出400万元股份,每年安排50万元股份,奖励10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研制开发的新产品获得经济效益后,在两年中按毛利的3%分配给科技人员。
--科技项目承包。如诸暨机床厂从1991年开始尝试科技项目承包制,企业根据市场信息,确立产品开发、技改项目,拟定产品开发计划、成本费用和完成时间,与项目承负人(组)签订技术开发承包合同。承包人除了取得开发资金外,还可在开发成功产品的销售利润中提取20%。他们平时向厂里借工资,项目结束后统一结算。据悉,今年该厂共有200名技术人员、工人技师参与18个科技项目的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