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出现新型股份经济形式——“劳力股”
近日,山西省体改委就“劳力股”这一新型股份经济形式的问题,广泛征求学术理论界的意见。
这种股份经济的做法是,公司的股份由资产股、资金股和劳力股构成。公司规定,凡户籍不在本地的职工,可折为劳力股。有劳力股者,可与有资产股和资金股者同为公司的股东,并享有同等的权力。
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认为,这种股份经济形式是发展生产力的有效办法之一。工人、农民不只是通过按劳分配脱贫,还应实行“劳力股”等多种办法尽快致富,从而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晓亮说,“劳力股”是一个创造。它解决了雇工存在的三个矛盾:一是外来工与本地工之间的矛盾;二是外来工工作不稳定的矛盾;三是职工收入不平等,雇佣大量廉价外地工而产生的诸多矛盾。人民出版社社长、总编辑薛德震指出,“劳力股”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近年来,我们常说“以人为本”。“本”在什么地方?人力就是资本。而“劳力股”恰恰体现了人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