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所有制并未完全否定私人产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所有制经济并没有完全否定私人产权,而是以公有产权为基础,并通过建立合作企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私人产权。
根据国际合作运动的公认准则,合作经济是融财产共有关系和公有关系为一体,且以公有关系逐渐代替共有关系为其一般发展规律的一种经济形式。如果把我国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定位在合作经济范围内,那么,其性质就不仅仅表现为财产公有制,即财产归企业内全体成员作为一个整体所有,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表现为财产共有制,即财产归企业内全体成员共有。或者说,财产公有制和财产共有制均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具体企业产权制度。由于财产共有制并不排斥私人产权,而只是通过合作企业制度限制私人产权,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所有制经济并没有完全否定私人产权。